据新华社北京12月11日电 中央治理商业贿赂领导小组日前印发《关于在治理商业贿赂专项工作中推进市场诚信体系建设的意见》。指出商业贿赂在一些领域和行业仍然比较严重,治理商业贿赂的任务依然艰巨而繁重。《意见》要求各地区各部门结合实际,扎实有效地推进市场诚信体系建设,重点做好五项工作。建立市场诚信记录信息库
行业主管(监管)部门、司法机关、行政执法部门等机构要记录企业、个人在经济活动中的信用信息,建立和完善信用档案。健全银行业、证券业、保险业的信用管理系统,建立金融业统一征信平台。依托“金税”、“金关”等系统完善纳税人信用数据库;建立全国企业法人数据库;实行重大合同鉴证制度等。
市场信用信息公开共享
整合人民银行、工商、税务、海关、商务、质检、公安、法院、财政等部门以及金融机构掌握的企业信用数据资料,推进市场诚信记录信息共享,并逐步将其纳入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基础数据库。在确保国家安全、商业秘密和个人隐私前提下,实现政府部门、金融机构和公共服务机构掌握的信用信息依法公开。
适度开放信用服务市场
引进国外先进管理经验和技术,在严格监管、维护信息安全的前提下,循序渐进、稳步适度地开放信用服务市场。
健全失信惩戒机制
加大对失信市场主体的惩戒力度,依法实行经济处罚、降低或撤销资质、吊销证照等惩戒方式,限制其市场准入,并对其生产和经营行为跟踪监督。行政执法部门和司法机关对违法犯罪的失信者依法追究责任。注意从市场诚信记录中发现案件线索,坚决惩治违法犯罪分子。要对失信者特别是搞商业贿赂的市场主体及时予以曝光。
营造市场诚信道德文化环境
提高企业、消费者的信用风险防范和自我保护能力。对国家公务员要进行依法行政、公正执法、廉洁自律、改善服务等教育,促进政府机关实行政务公开、取信于社会。在企业等经营主体中开展“守法经营、诚信兴商”、“守合同重信用”等活动,增强其自觉抵制和反对商业贿赂的意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