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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院为何久未通知病人家属

http://www.sina.com.cn  2008年12月12日05:29  扬子晚报

  大舅子失踪11月现精神病院(2)

  连续报道

  本报12月10日A36版《大舅子失踪11月现精神病院》报道了一男子失踪11月,其家人通过偶然的一个机会才知道他在南京一家精神病院。有关部门在病人病情稳定后为何长达半年多不通知其家属,由于国家拨款对流浪精神病人免费医治,这里面是不是涉及到相关部门的利益?记者再次进行了采访。南京市民政局也已经对此展开调查。

  治疗费谁出不透露

  昨天上午10点多,记者致电梁太展的妹夫韩志来,他告诉记者,他与大舅子已回到安徽马鞍山的家中,目前梁太展的一切情况比较平稳,只是妻子问起他的过去时,他仍然不愿面对,称那是一段让他非常痛苦的日子,不想回忆,也不想追究什么人的责任,因为在梁太展看来,这一切都没有用。

  报道见报后,记者来到六合区民政局采访。针对此前记者采访马鞍精神病医院及龙池派出所关于梁太展由当地民政局的人员陪同送至精神病医院的说法,民政局谢庆森局长安排工作人员进行调查后说,六合区民政局没有派人陪同送梁太展去医院,也没有梁太展相关的登记资料,而财务处也没有拨出这笔救助款项的记录。至于是不是下面的街道或者乡镇的民政办人员所为,因没有管辖关系,他们不能对此作进一步的了解调查。

  那么梁太展到底是什么人送至精神病院,又是谁付的钱呢?在六合区民政局办公室李科长的联系下,当时新集镇民政办的于怀珍终于记起了这件事,确实有这么一个病人被送至精神病院,因她当时有别的事,没有经手。而记者再次赶至马鞍精神病医院,该院张生君院长告诉记者,当时确实是派出所民警和一名自称为民政工作人员的杨其海送过来的,还留下了一个尾数为“0005”的电话号码。记者多次拨打这个号码,也没有人接听。通过114查询,显示为新集镇政府办公室的电话号码。张院长称,有关梁太展的住院费用,也由当地政府按季度结算给医院,至于具体是哪一个部门支付,他拒绝透露。他称,医院早就把梁太展的电话向有关方面反映了,但没有结果,医院治病收钱,不负责病人的处理问题,因此不通知家属并不是医院的错。

  为何不按规定甄别身份

  记者从民政部、公安部等多部门2006年下发的“民政6号”文《关于进一步做好城市流浪乞讨人员中危重病人、精神病人救治工作的指导意见》中看到,意见中明确规定由“民政、公安和城建城管监察等部门的工作人员在执行职务时,有责任将流浪乞讨病人直接送当地定点医院进行救治。民政部门要负责甄别和确认病人身份”。待“病人病情稳定或治愈后,可根据甄别的身份等具体情况,由民政部门所属的救助管理站接回,或通过其他方式帮助病人离院。”从该指导意见可以看出,负责送梁太展进医院的民政工作人员,没能尽到甄别身份及帮助其离院的职能。

  南京2003年下发的宁政发204号文件规定,对于精神病人,“送治病人属于救助对象的,通知南京市救助管理站登记备案,必要时报公安部门配合查询。病人治疗期间由医院和救助管理站负责”。而“病人病情稳定好转后,收治医院负责出具疾病诊断书或说明,属于救助对象的,凭医院诊断书或说明由救助管理站接回实施下一步救助。”从此文的规定中也可以看出,属于救助对象的梁太展,当地民政办并没有继续予以关注,并通知救助站安排离院回家,或者通知他的家人来接他,以至于梁太展多滞留医院7个月,他的家人无从知道他在哪里。

  南京民政局介入调查

  在这起事件中,如果不是医院贪心的人打了一个电话,让家人知道了梁太展的下落,梁太展或许还得在马鞍精神病医院呆上一年两年,甚至更久。其实,如果医院直接给梁太展的家人打个电话,让其来宁办相关手续接人;如果当初送梁太展进院的民政工作人员负一点责任,定时联系医院,梁家亲人也不会望眼欲穿,因为不知亲人是死是活而焦心忧虑;如果相关的部门再协调配合一下,这7个月2万余元的救助费用就可以节省下来,用在其他人身上。然而,这终究只是一种假设。

  记者在六合区民政局采访时,有关负责人向记者透露,南京市民政局相关领导看到本报的报道后,已决定对此事展开调查。昨天下午,记者联系南京市民政局,据介绍,梁太展被送至马鞍精神病医院,到底是不是指定的精神病医院,涉及到救助站介入的工作问题等,都相当复杂。目前,相关的情况仍在了解之中。

  通讯员 叶方龙 本报记者 梅建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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