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接手店面被人骗了 她如法炮制骗别人

http://www.sina.com.cn  2008年12月12日05:29  扬子晚报

  女大学生毕业不久只身来南京打工,在接手一家学校出租的店面时,转让人隐瞒实情收取了转让费、房租、保证金等共计6万元。女大学生发现其中有“诈”后心有不甘,效仿此计将店面转让他人骗得2.5万元后被刑拘。目前,此案还在进一步审理之中。

  今年3月初,刘绢从武汉某大学毕业不久只身来宁打工,她在网上看到一条转让某学院店面的信息,考虑到在学校附近经营前景较为乐观,于是根据对方留下的电话打了过去,对方说比较忙,让刘绢和曾在店里做兼职的学生小王先联系。

  刘绢找到小王后,小王介绍说以前店里生意很好,并带她到店里察看,至于其他情况小王让刘绢直接问老板。刘绢很想接受店面,就约店主马小姐见面商谈转让事宜。马小姐开价转让费3.5万元,并称房租一直交到了2009年8月份,因此转让的话还要加上预付的房租,共计6万元。刘绢正要和她讨价还价,这时马小姐的手机响了,刘绢听出来马小姐在和对方谈转让的事。挂了电话,马小姐对刘绢说:现在还有别人也要租房,不过是分期付款,我不太情愿,如果你一次付清,可以给你便宜点。刘绢见可以降价很是高兴,她担心被别人捷足先登,当下与马小姐谈妥优惠4千元,马小姐还表示可以让校方作证明。

  过了几天,刘绢和男友前往店里找到马小姐和她的合伙人,索要原本和学院签的合同。马小姐表示她已经和学校解除了原合同,所以手头上没有和学校签的合同了,要刘绢和学院重新签一份租房合同。见刘绢将信将疑,马小姐随即带来两个人,介绍说一个是学校负责店面的卫兵,一个是学校后勤部门的李老师。李老师看完马小姐准备好的合同,确认没有什么问题,就让卫兵和刘绢签了合同。刘绢拿到学校的合同心里踏实了点,当马小姐向她要钱时,她还有些不放心地提出双方互留身份证复印件。马小姐说没带在身边,说下次送到店里。临走时,马小姐又问刘绢要押金,说学校那边5千元押金她已事先垫付了,刘绢起先不愿意,后来压到4千元才前往银行取了钱当面交给马小姐。几天后,刘绢把店面布置了一下就开始继续营业。

  暑假到了后,由于学校放假学生人少,刘绢就没有继续营业。今年9月学校开学后通知说要收回刘绢的店面用于改建。刘绢向学校打听马小姐和李老师的下落,学校说没李老师这个人,并说店面只租给马小姐到今年9月前,不存在续租到2009年的说法。刘绢顿时感到受骗了,当即就报了警,好在学校得知她受骗了,也没立即要求她搬出店面。由于案件一直没有结果,刘绢心里一直忿忿不平,为挽回损失她决定如法炮制,将店面再转租出去,找另外一个冤大头埋单。10月8日,刘绢发在网上的转租信息有了回复,一个叫小涵的姑娘有意接手店面。刘绢以和男友分手缺钱花为由,不收转让费将房子转租给小涵,其中的过程就按照自己受骗的经历如法炮制。小涵不知其中的奥妙以为得了便宜,掏出2.5万元交到了刘绢手上。小涵发现上当后报警,警方将刘绢抓获归案。(文中人物均为化名)雨检 晓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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