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还差两年就退休 单位突然要辞退

http://www.sina.com.cn  2008年12月12日05:29  扬子晚报

  勤勤恳恳工作了30年,眼看着就要退休“享福”了,单位却提出了辞退。从句容来到南京打工的李师傅怎么也想不通,找到了鼓楼区法律援助中心寻求帮助,经过几个月的漫长协商,事情终于得到了圆满解决。

  回放

  临到退休却被“甩”

  李师傅是句容县人,由于会木工手艺,1977年进入某省级机关,负责该局办公桌椅的维修等工作,1998年改做门卫至去年底。去年底,李师傅生病住院,部门负责人在探望的时候表示,门卫工作已委托给保安公司,并委婉表达了将终止劳动关系的意思。李师傅出院后,该负责人多次和李师傅协商终止劳动关系。李师傅急了,自己已经58岁了,眼看着就要退休拿养老金了,这个时候单位怎么能“甩包袱”呢?虽然李师傅不同意,但今年初,该局停止向李师傅支付工资,但表示在协商期间,会给他发放生活费,住院的医疗费也会给予报销。

  分析

  此种终止合同属违法

  这样的变化不仅让李师傅措手不及,心里更不是滋味,自己勤勤恳恳工作了30年,过去身强体壮时不叫走人,眼看着就要退休“享福”了,却提出了辞退,这不是昧着良心坑害人吗?他找到了鼓楼区法律援助中心寻求帮助。

  代理人接受援助指派后,详细听取了李师傅的陈述,发现双方没有签订劳动合同,没有办理社保登记和缴费,工资条上的内容也很简单:工资1030元、医疗费50元。代理人了解情况后认为,李师傅存在法定不得终止劳动关系的情形,用人单位提出终止劳动关系的行为是违法的。因为双方的事实劳动关系已经连续存在30多年,李师傅的实际年龄距法定退休年龄不足五年,同时又因患病尚在规定的医疗期内。

  协商

  先保障职工今后生活

  经过反复的协商,今年4月中旬,在该局多个部门负责人到场的情况下,双方进行了长时间的沟通。代理人将李师傅应当享受的社会保险待遇作为商谈的核心问题反复强调,指出终止劳动关系的行为不仅违法,而且会给李师傅今后的生活留下隐患。虽然单位同意给李师傅10多万的补偿款,但已经58岁的李师傅已经没有能力再从事生产劳动,而老伴又没有现金收入,夫妻俩今后只能依靠这笔补偿款来维持生活。虽然10多万看着不少,但李师傅今后生活、生病住院等全靠这笔钱,很难实现长期保障。

  而如果继续留用并且补办社保,按每月1000元收入计算,李师傅退休前就能有2万多元的收入,再按南京现行养老金金额计算,李师傅退休后,10年内可得养老金在12万元以上,同时还有医保,大病小病都能报销。这样,李师傅的晚年生活就很有保障。

  结果

  签订到退休前合同

  经过长达两个月的“煎熬”后,该局终于决定,与李师傅签订劳动合同原岗安排,按《劳动合同法》的规定实施用工行为,补发协商期间的工资,补办社保或由局方按社保规定承担养老、医疗保障责任,报销医疗费,支付保险金。6月底,李师傅与该局签订了期限至他退休的劳动合同,局里也安排专人去处理李师傅的社保事宜。一场劳动争议,终于圆满调解。

  通讯员 常开余

  本报记者 薛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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