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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记者 王原 报道
本报济南12月11日讯 记者从省教育招生考试院获悉,根据教育部日前下发的《关于做好2009年普通高校艺术类专业招生工作的通知》要求,按照艺术类专业招生办法录取的艺术类专业考生,入学后不得转入非艺术类专业学习。
招生学校艺术类招生专业的确定,须严格按照教育部专业设置的有关要求执行,非艺术类专业不得按照艺术类专业招生办法录取考生。按照艺术类专业招生办法录取的艺术类专业考生,入学后不得转入非艺术类专业学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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