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海新闻网讯 流通服务产业发展能够提供不少就业岗位,因此,省财政厅专门制定办法,对我省流通服务业提供专项资金支持。
从今年11月起,省财政厅重点支持商业网点建设规划、物流园区及流通企业基础设施建设、在城镇社区及农村牧区大力发展连锁经营、支持生活保障性服务业发展城镇社区服务网络,以及各州、地、市和重点流通企业开展重要生活必需品应急储备等。支持方式包括政府投资、贷款贴息和财政补助三种。政府投资就是对大中型公益性或准公益性流通业发展项目,采取政府投资入股方式予以资助;贷款贴息是对于有贷款的基础设施建设及技术改造项目采取贷款贴息方式,贴息资金根据实际到位银行贷款和当年国家银行贷款基准利率和企业实际支付利息凭证据实计算,贴息年限原则上按项目改造期限贴息,一般不超过两年;财政补助是对于盈利性弱、公益性强,且不适于以政府投资或贷款贴息方式支持的中小企业及项目采取财政补助的方式。 (作者:何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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