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粤全国首推劳动仲裁建议制度

http://www.sina.com.cn  2008年12月12日08:12  南方日报

  本报讯(记者/刘茜通讯员/张祥梁嘉敏)当前经济环境变化,一些企业用工变动频繁,一些有争议的“低级错误”常常成为“靶子”,一告一个准而陷入倒闭边缘。针对近期一些本可避免的劳动争议频发的现象,日前,广东省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下发《关于建立完善劳动仲裁建议制度的通知》,本月起在全省全面推开“劳动仲裁建议制度”,更好地从源头上预防减少劳动争议。此举在全国首开先河。

  企业掉以轻心,未及时办好一项劳动审批,结果被员工追讨千万元加班费,陷入倒闭边缘。这家企业是广东一家颇为知名的速运公司。

  此前,该公司经过劳动部门批准,对收派员执行“不定时工作制”。但去年9月在续办时,劳动部门以部分收派员实际工作时间过长为由不予审批。而该公司又未及时整改办好手续。结果,今年1月份,有一名员工与公司终止劳动关系,要求支付从去年9月起的加班费,随后数百名收派员也纷纷追讨,金额高达千万元,企业一下陷入倒闭边缘。该案后经调解,员工获得了比较满意的补偿,企业也算渡过了难关。

  据了解,类似的“低级错误”在一些企业不时出现,除了蓝领,还涉及信息、设计等新潮的“创意产业”员工,甚至是企业高管等。当前经济环境变化,一些企业用工变动频繁,一有争议这类“低级错误”就常常成为“靶子”。而由于各种原因,目前劳动仲裁“人少案多”情况又十分突出,一些本不该发生的劳动争议一再发生,积案情况更甚。

  这些现象引起了有关部门的重视。近日,省劳动仲裁委下发了《关于建立完善劳动仲裁建议制度的通知》,要求各级仲裁机构针对频发的典型案件,对相关企业发出《仲裁建议书》,根据法律法规提出具体建议,“有则改之、无则加勉”。

  □名词解释

  劳动仲裁建议

  劳动仲裁建议,是指劳动仲裁部门在处理劳动争议案件过程中,针对有关单位和管理部门存在的问题,提出加强和改进工作的建议,引导用人单位规范用工,促进有关部门加强管理、堵塞漏洞,达到“裁决一案,警示一片”的目的,全方位、多渠道地做好劳动争议防范工作。

  【疑问】

  会否帮企业“钻空子”?

  劳动仲裁建议制度会不会变成帮企业“钻空子”?省劳动仲裁办主任林景青表示,恰恰相反,“建议书”是举一反三督促企业自查自纠,依法依规经营,防止积重难返。及早拆除劳动关系上的“定时炸弹”,将可最大限度地发挥劳动仲裁的社会效果。据了解,目前,珠三角一些基层劳动仲裁机构制作的建议书,已经发至辖区内的各用人单位,效果不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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