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积极推动问责制走向常态化

  问责制作为处理政务、沟通群众、监督官员的必要和有效手段,是加强政府建设、党风建设和廉政建设必不可少的一步。因此,积极推动问责制走向常态化是当前必须认真对待和要努力完成的一项重要任务。

  一、影响问责制走向常态化的原因

  1.官本主义是影响问责制常规化的根本原因。官本主义的现象,在中国可谓是历史悠久。古人虽有“万般皆下品,唯有读书高”之言,但其最终目的仍是“学而优则仕”。一旦做了官,便高枕无忧地享受高高在上的优待,于是往上爬成了各级官员实现人生价值的基本选择,而为民做实事却成了次要任务。而问责制恰恰是与官本主义截然相反的,它就是要改变“当官为大”的观念,强调民生,突出官员的职责所在,监督官员的办事力度。二者相碰撞,自然产生矛盾和火花。为了维护自己的既得利益,广大官员便采取了一种回避要害的态度处理事情,轻问责、少问责、不问责,从根本上阻碍了问责制常规化的发展进程。

  2.问责制度的不完善是影响问责制常规化的制度原因。官员问责应采用什么样的标准执行?什么样的事情应该去问责?由谁来问责?问责的官员怎么确定?问责的具体措施应该怎么执行?这些问题的答案在我国目前还是比较模糊的。制度的不完善、标准的模糊,给问责制带来的便是启动难、执行难、落实难的问题,也带来了问责制度难以常规化的问题。

  3.对问责制的认识不够是影响问责制常规化的社会原因。我们对问责制的认识,大多数都停留在有一事问一事、出一事责一事上,而忽略甚至省略了问责的教育、监督作用,让问责仅仅成了平息民怨、解决事情的手段、目的和结果。问责制教育监督作用的缺位,使得问责制在我国以一种风暴的形式存在,出事时铺天盖地的一片问责之声,等事态稍微平缓了,问责便慢慢退出人们的视线。如此一来,问责制又怎能常态化呢?

  二、推动问责制走向常态化的基本途径

  1.积极完善问责制度,使问责有法可依。完善问责制度的核心是明确回答上面提到的几个问题,其中最重要的就是什么样的事情应该去问责、问责到什么程度的问题。综观最近几年的问责事件,出现重大生产和安全事故的事件被问责了,影响相对较小的事情也被问责了,还有些地方实行了干部“有错就该问责,无为也要问责”的政策。从这不难看出党和政府整改干部作风的决心,但是问责标准的弹性之大,难免让人有无所适从之感。要明确问责制度的标准,主要是要通过一个个案例形成一个逻辑上的统一,从制度上制定一个比较清楚的规则。明确什么样的事情应该负什么样的责任,什么样的岗位应该负什么样的责任,使事件的影响力和官员岗位的关键性二者紧密结合起来,综合成为问责制度的主要标准。从行政程序或者法律程序上统一标准,使问责有理可查、有法可依,问责制才能走上完善的道路,逐渐在身边常态化起来。

  2.积极强化社会认识,使问责准确定位。近几年出事问责、无事太平的状况,充分说明大部分人都把问责单纯看成是解决问题的一种手段、平息民怨的一条途径、甚至是惩罚相关人员以防止事态扩大的一件工具这一事实,为了问责去问责,没有充分发挥问责的教育监督作用。单纯的问责不是解决问题的最终办法,重要的是要通过问责来提醒各级官员应以怎样的态度对待工作,给他们一个警示的作用。问责可以是一种手段,但决不能仅仅是一种手段;问责可以用来平息民怨,但决不能仅仅局限于平息民怨。三鹿奶粉事件发生后,美国食品和药物管理局迅速对美国婴儿奶粉市场进行检查,并随即发布“婴儿奶粉健康信息忠告”,请美国妈妈们放心购买。这种“如履薄冰”的态度正是我国积极推行问责制度所要追求的效果,也只有这样,问责制才能真正起到监督干部、促进工作的作用。

  3.积极巩固民间监督,使问责清晰透明。对于最近接连发生的几起问责事件,民众的反应如何呢?从网络调查结果可知:褒贬参半,还有一部分人对我国问责制的落实情况持怀疑和观望态度。为什么在问责风暴刮得如此猛烈之时,仍有不一样的声音呢?这主要是由于民间监督机制不完善。出了问题,追究了责任,惩罚了官员,事情就从群众的视线中逐步消失,事后的情况怎样,“下课”官员至今何在,大家一概不知。没有群众的参与,大家对问责制的执行情况和效果自然会打上一个大大的疑问号。问责制要真正有效,还需要一种长效的监督机制,这种监督不光来自于政府高层,还应该来自于民间基层,要把上层监督和基层监督紧密结合起来,动员群众广泛参与,达到一种上下统一的境界。只有群众参与了监督,问责制才能取得较高的社会满意度,才能得到广泛的支持,才能加快它的常态化进程。

  (作者单位:长沙市委讲师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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