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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别贡献奖”的由来

  口讲述:河南省渑池县检察院检察长 陈三奇

  采访:本报记者 高传伟 通讯员 张绍勤

  今年5月,在涎池县召开的全县经济工作会议上,我院因服务县域经济发展成绩显著,获得了一项特殊的荣誉~~~特别贡献奖,县委书记对我院充分发挥法律监督职能,服务县域经济的典型做法充分肯定并作出批示。9月,我院这项工作入围三门峡市检察机关“十大精品工作”初选。

  取得这些令人瞩目的成绩,还得从去年说起。去年年初,我院联合县财政局对全县财政税源情况、税收流失情况进行工作调研,发现有相当数量的耕地占用税没有按时、足额缴纳,立即把这一情况向县委作了汇报。在县委的统一协调部署下,我院会同县财政局、公安局、国税局、地税局等六家单位出台了《关于在惩治和预防涉税违法犯罪工作中加强联系的意见》,六家单位各司其职,密切配合,拉开了惩治和预防涉税违法犯罪工作的帷幕。

  在工作中,我院依照“到位不越位、参与不干预、帮忙不添乱、服务不代替”的原则,切实履行法律监督职责。一是依法打击偷漏税等违法犯罪行为。依照司法程序,在调查中凡是发现纳税人偷漏税数额达到立案标准的,即以立案监督的形式,由侦查监督部门督促公安机关立案侦查。去年12月,我院干警在工作中发现,供应商孙某虚开废旧物资销售发票到某企业入账,票面金额总计235万余元,抵扣税款23.5万余元,其行为已涉嫌虚开用于抵扣税款发票罪。我院依法向县国税局下发《移送案件通知书》,建议其将孙某案移送公安机关立案侦查。J前,孙某已被依法提起公诉。二是搞好预防调查研究,发现有职务犯罪苗头性、倾向性问题,及时发出检察建议,督促涉税有关部门建章立制,集中整改,将职务犯罪消灭在萌芽状态。三是运用检察建议的形式,一方面督促财税部门对欠缴、少缴或存在偷税行为的纳税人如期按规定征收,另一方面督促纳税人认清问题积极缴纳。四是送法进涉税单位。通过开展法律知识讲座、举办警示教育活动等形式,为纳税人提供法律咨询,促其在今后的工作中提高纳税意识,依法规范会计账目。一些涉税单位的会计人员听了讲座后由衷地说:“听了你们的讲座,知道了会计工作与违法犯罪仅仅一步之遥,若不是你们及时送法上门,我们自己犯了法也不知道呀!”

  2007年4月以来,我院通过在税收领域开展涉税犯罪立案监督和职务犯罪预防工作,促进了有关部门严格执法,提高了纳税人自觉纳税意识,共补缴税款1600万余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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