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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岛:补缴养路费可免滞纳金

http://www.sina.com.cn  2008年12月12日09:04  大众网-齐鲁晚报

  本报青岛12月11日讯11日,记者从青岛市公路管理局汽车养路费征稽部门获悉,为了鼓励欠缴养路费的车主补缴道路规费,青岛市公路管理局出台新措施,承诺欠费车主年底前补齐所欠养路费本金,将免除罚款和滞纳金。

  据了解,为了明年不给拖欠养路费的车主带来不便,青岛市公路管理局承诺,有关欠费车主如果年底前补齐所欠养路费本金,将免除罚款和滞纳金。车主只需到各养路费征稽部门提出申请,办理相关手续即可,各工商银行代收点尚不支持这项业务。欠费单位及个人应及早到车辆所在地各养路费征稽部门办理缴费业务。

  此外,记者从代收养路费的工商银行了解到,目前青岛各养路费代征点已经停止办理2009年养路费代收业务,但目前仍接受2008年的养路费代收业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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