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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拟修改民众现金交易申报门坎以防治洗钱

http://www.sina.com.cn  2008年12月12日09:57  中国新闻网

  中新网12月12日电 据台湾《联合报》报道,台当局“金管会”决定修改“洗钱防制法”申报门坎,明年三月起,台湾民众提款、汇款等现金交易达五十万元(新台币,下同)就要申报。另外,有疑似洗钱行为,不论汇款金额多寡,“金管会”都将追踪、记录可疑人士所有汇款数据。

  台银行主管部门官员林栋梁说,修法后只要单笔提款、汇款达五十万元的现金交易,银行都将申报给洗钱防治中心留档。

  台“金管会”参考亚太防制洗钱组织(APG)的建议,决定修改汇款申报标准,在比照各地申报标准后,决定把民众汇款金额申报门坎由现行的一百万元降为五十万元。

  “金管会”说,目前国际标准是汇款美金一万五千元(约新台币四十九万五千元)就要申报,新加坡约为一万四千美元,马来西亚是一万三千美元。台湾调降为五十万元后,约等于一万五千美元,符合国际标准。

  为进一步防治洗钱,“金管会”还规定疑似洗钱交易也要纳入申报。林栋梁解释,所谓疑似交易,如客户在同一柜台一次以现金多笔汇出、或要求开立票据、申购可转让定存单、旅行支票获其它有价证券,合计达一定金额以上,又无法说明用途者。

  又或同一账户在同一营业日的现金存提款交易达一定金额以上,且该交易与客户的身份、收入显不相当等。此外,假如同一位客户在同一柜台一次办理多笔现金存提款交易,累计达一定金额,但这些金钱往来又跟客户的身份、收入显不相当。

  林栋梁说,银行内部有一套审查系统,可以判断出哪些人是可疑的洗钱分子,以后这些人的现金交易不管金额多少,都会被银行追踪记录,以杜绝不法情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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