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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万物春”神话破灭

http://www.sina.com.cn  2008年12月12日11:06  新安晚报

  虚构个人创业神话,然后伪造50万元注册资本骗得营业执照,集资诈骗近10亿元。昨日,亳州市中级人民法院依法对唐亚南等23名被告人进行公开宣判,一审判处唐亚南死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并处没收个人全部财产。

  虚构注册资本起家

  2002年底至2003年,唐亚南在亳州市谯城区创新农业技术服务有限公司期间,与被告人邓书杰、彭标等人相识。

  2003年6~7月份,创新公司因违法经营被查封后,唐亚南等人商量自行注册成立公司,遂以唐亚南、邓书杰等4人为股东,胡友秀为法人代表,使用伪造的涡阳县正源会计师事务所关于已收到注册资本50万元的验资报告等虚假证明文件,申请注册成立亳州市谯城区万物春农业技术服务有限责任公司。

  当年8月18日,谯城区工商局为其核发了《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此后,唐亚南担任该公司总经理,与被告人邓书杰等人无证经营农药、种子、化肥等农资。11月,该公司以年三万元租两层办公楼,作为其办公、经营场所。因农资销售市场竞争激烈,该公司经营勉强维持。

  以养鹿为名非法集资

  2003年底,被告人唐亚南向胡友秀等5人提出农资销售不赚钱,准备以项目为依托向社会集资。后经多次对一梅花鹿养殖场考察后决定,以联合养殖梅花鹿为名进行非法集资。同年12月,唐亚南申请将公司名称变更为谯城区万物春科技开发有限责任公司,并变更法定代表人为其本人,经营范围增加为特种、特养等。

  2004年2月,邓书杰以公司的名义分期购买了38头梅花鹿。之后,唐亚南指派邓书杰负责梅花鹿养殖,搜集梅花鹿养殖的资料,对养殖效益进行分析,在此基础上,授意邓以其他公司的集资合同为蓝本,夸大梅花鹿养殖的数目及效益,制作了《联合养殖梅花鹿合同书》及进行非法集资所需的宣传资料。以签订联合养殖梅花鹿合同为名,以返还高额利润及支付业务员提成为诱饵,开始进行非法集资。

  各种手段神化“万物春”

  法院审理查明,“万物春”全力制造繁荣景象,广设分公司,通过明确业务区域、提高业务提成、下达集资任务、发放各种奖励等方式,鼓动业务员积极宣传拉单和在各地设立所谓的“分公司”,大量骗取集资款;被告人先后挥霍集资款4500余万元,建造十河养殖场、鹿邑养殖场等工程项目,购置张集双古酒厂等,并作为道具供各地集资群众参观、考察;唐亚南还指使并伙同被告人彭标等人先后两次虚增注册资本至500万元和5000万元,将公司名称变更为安徽省万物春科技开发有限公司;以欺诈手段骗取“亳州市诚信企业”、“民营科技工作先进单位”等各种荣誉,对个人进行神化:唐亚南通过隐瞒其犯罪前科经历、伪造个人简历、虚构个人创业经历及经营业绩等方式,先后骗取“亳州市二届人大代表”“全国创业之星”等荣誉。

  为制造轰动效应,唐亚南等人挥霍巨额集资款,组织“万物春公司投资贸易洽谈会暨签约仪式”等大型活动,并组织各地投资群众及业务员逾千人参加。活动中,唐亚南雇佣某学院外教,冒充加拿大客商发表讲话,并签订虚假投资协议,散布签订投资合同1.2亿元的虚假事实,致使会后群众集资热情高涨。

  21名被告人分别获刑

  案发后,经会计机构鉴定,自2004年6月至2007年3月,万物春公司先后在安徽、河南、山东、江西等七省116个县、区非法集资共计9.7亿余元,涉及集资群众49786人次,共造成群众集资款3.3亿余元无法返还,造成恶劣的社会影响。

  12月11日上午,亳州市中级人民法院依法对唐亚南等23名被告人涉嫌集资诈骗一案进行公开宣判,一审判决被告人唐亚南犯集资诈骗罪,判处死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并处没收个人全部财产;被告人丁魁元犯集资诈骗罪,判处死刑,缓期二年执行,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并处没收个人全部财产;被告人李全才、邓书杰、彭标、李凯犯集资诈骗罪,判处无期徒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并处没收个人全部财产。该案其他15名被告人分别以隐瞒犯罪所得罪、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集资诈骗罪被判处三年至十五年不等的有期徒刑;另两名被告人被判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因情节轻微,免予刑事处罚。

  任静 杨国明 孙欣瑜 本报记者 王振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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