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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洋局:不是所有海岛都可开发 相关法律将出台

http://www.sina.com.cn  2008年12月12日11:06  国际在线

  国家海洋局日前召开新闻发布会,宣布出台十项政策措施,其中一项措施是加快推动海岛的开发和建设,鼓励外资、个人进行无居民海岛的开发。

  国家海洋局在新闻发布会上提出,要加强对海岛地区经济社会发展的政策支持。对适宜开发的海岛,在科学论证的基础上,明确功能定位,选择合理开发利用方式,发展海岛特色经济。推进无居民海岛的合理利用,单位和个人可以按照规划开发利用无居民海岛。鼓励外资和社会资金参与无居民海岛的开发利用活动。

  我国目前拥有大于500平方米的岛屿一共6500多个,随着经济快速发展和海洋经济需求的不断增加,越来越多的海岛正在被过度开发,加强合理有序的开发已经迫于眉睫。这次出台的规定鼓励个人和外资参与海岛开发,就是为把整个国家对海岛的开发纳入整个国家规划当中,并保证合理有序地进行开发。但不是所有海岛都可以开发,国家海洋局采相关负责人透露,无人的海岛分为可开放的和不可开放的,不可开放的海岛外资可能不会被吸收采纳。另外国家海洋局的负责人还透露,海洋保护法将在明年提交全国人大常委会进行审议,而在此之前我国并没有专门保护海岛的法律出台。

  福建省无人海岛开发起步比较早,早在2003年就有很多部门提出这种动力,到2004年就有了一个比较规范的文件。福建有3000多公里海岸线,其中无人居住的500平方米以上的岛屿有1500多个,现在已有111个岛屿已经在开发。因为这些岛屿在近海,跟沿海的生态不太一样,进行一些天然的海生药物、海产品加工都有独到的资源。(记者杨钧天 陈晓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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