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黄埔大桥收费不能无视其公共属性

http://www.sina.com.cn  2008年12月12日14:09  金羊网-羊城晚报

  广州观察

  GUANGZHOUGUANCHA

  有“华南第一桥”之称的黄埔大桥10月28日建成,通车在即。但黄埔大桥的过桥收费标准,却让广大车主、司机直呼太贵。根据省物价局批复,黄埔大桥一至五类车车辆通行费收费标准为30、45、60、90、105元/次。这让黄埔大桥一举成为广州市内过桥费最贵的桥梁。

  为何这么贵呢?广州市物价局有关负责人表示,收费标准不是乱制定的,而是按营运成本算出来的,也是物价局经过核算批准的。东二环高速投资40多亿元,其中黄埔大桥总投资28亿元。如此看,似乎贵得有理。但必须指出,对于公路桥梁等公共交通产品,不能只盯住如何还贷、回本、盈利,而无视交通产品的公共属性。

  提供公路桥梁等公共交通基础设施,本是政府的义务。只因交通基础设施建设投入巨大,国家允许实施贷款修筑路桥,以市场化模式突破资金不足的瓶颈,这种模式不应也不能改变公共基础设施的公益性质,更不能沦为政府和财团的取款机和摇钱树。因而,即使是国家批准建设的收费路桥等公共交通设施,其收费标准也必须考虑社会公益性效果,确保公共交通设施的相对平价和利用效率。世界上许多国家,都十分注重恪守公共交通设施的公益性。譬如美国,为了确保公路的公益性,政府始终是公路投资的主体。资料显示,美国拥有8.9万公里高速公路,只有约8000公里是收费路段,且收费很低,在美国中西部地区,绝大多数公路甚至连收费站也没有。

  遗憾的是,在我国收费公路普遍且昂贵,交通产品的公益性遭到严重侵蚀。一个堪称经典的数据是,全世界收费公路14万公里,其中10万公里在中国,占全世界70%。近年来公路收费的种种问题,如公路投资成本、收费标准制定、年限的设置、收费收入、运营成本、经营权转让和收费还贷情况等等信息,都缺乏公开透明和公众监督,公众的知情权和监督权遭到漠视和践踏,公众对此啧有烦言。要求恢复公路桥梁等交通产品的公共产品的本来面目的呼吁也十分强烈。在此状况下,黄埔大桥的收费标准如此昂贵,尤其让人侧目。

  何况,黄埔大桥的收费标准的出台过程,缺乏公众的参与,没有举行听证,甚至连起码的知情权也未获尊重,殊遗憾也。收取过桥费,实际上是让广大公众负担起公路建设费用,但公众却无知情权和监督权,这不合理。《收费公路管理条例》第15条规定:“车辆通行费的收费标准,应当依照价格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进行听证。”

  黄埔大桥是东二环高速公路的重要部分,而东二环高速是国道主干线京珠高速公路的重要组成部分,是国家重点工程项目之一。就其连接交通主干线和事关国计民生的重要性而言,黄埔大桥的收费也应该低廉一些、再低廉一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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