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城管文明执法的功夫在敬礼之外

http://www.sina.com.cn  2008年12月12日14:09  金羊网-羊城晚报

  民生关注

  MINSHENGGUANZHU

  执法前先敬礼,暂扣物品不得使用……明年1月1日起实施的《江苏省城市管理行政执法规范(试行)》,要求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应当坚持依法行政,以人为本、执法为民,遵循便民原则,提高办事效率,提供优质服务。(12月11日《现代快报》)

  众所周知,对于任何行政执法部门而言,其行政成本的支付是依靠税收而不是借助罚款和收费来实现的。然而,财政供养显然仅限于在编的执法人员,而执法单位聘用的合同工、临时工等并不在此列,那么,这部分开支怎么办?现实生活中,不少执法单位实行罚款自收自支,或者更直白一点的说法叫做“以罚代养”。

  类似的“以罚代养”,尤以城管部门所遭受的非议最大。在很多地区,城管多数都是临时聘用人员,其工资收入主要依靠从罚款中抽取提成。基于此,不难理解为什么会有人觉得,城管的任务就是“收费”,以及由此引起诸多利益纠纷。毕竟,当执法者的“饭碗”与罚款紧密联系在一起的时候,无疑是令人感到不安甚至恐惧的,隔阂与矛盾因此也几乎不可避免。在此背景下,城管敬礼的实际效用值得怀疑。

  虽然此次江苏省明确要求,“行政执法机关不得下达或者变相下达罚没指标,或者将罚没收入与单位业务经费、工作人员福利待遇等直接、间接挂钩”,但是行政执法者自身的“饭碗”究竟如何保障呢?如果这个问题无法得以解决,谁能保证城管不越权执法抑或滥用职权,谁又能奢望他们尽心尽力地为自己提供优质服务?倘若如此,敬礼与否又有什么样的意义?

  化解这样的矛盾,首先就有必要将行政执法机关经费统一纳入财政预算,执行罚缴分离和收支两条线管理。纳入财政预算,意味着执法人员的工资收入有了稳定的保障;收支两条线,意味着各项非税收入得以更加严格的管理。除此之外,还应对行政执法机关的编制进行核定,确有必要者由财政供养,否则就予以清退。

  强调城管文明执法的过程固然重要,健全机构设置以确保依法行政更加重要。可资例证的是,去年年初,成都城管要求文明执法前先敬个礼,可往往没等城管靠近,小摊贩早已一哄而散。这样的结果其实不难理解———尽管满面笑容、礼貌有加,但只要是奔着夺取人家的饭碗而去,矛盾依然在所难免。由此看来,城管文明执法的功夫显然当在敬礼之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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