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阿伯作民调为“走鬼”抱屈

http://www.sina.com.cn  2008年12月12日14:09  金羊网-羊城晚报

  

阿伯作民调为“走鬼”抱屈
论坛上,市民为“走鬼”说情

  本报讯 记者蒋铮、通讯员穗城管摄影报道:“走鬼”摆卖的货物,城管不能想收就收。在昨天上午举行的“羊城论坛”上,市人大常委会法工委副主任邢翔表示,根据即将实施的《广州市城市管理综合执法条例》(简称《条例》),只有在重要景观带摆卖、且经劝告拒不改正的“走鬼”,城管才有权扣押其货物。也就是说,待明年一季度《条例》生效后,大多数“走鬼”将不用再害怕“家当”被人随意没收。

  民调:领导不买“走鬼”嘢

  “前排的领导,买过‘走鬼’东西的请举手,一个没有!后排街坊,买过‘走鬼’东西的请举手,好多!”昨天上午,徐阿伯在现场做完“民调”后,替“走鬼”抱不平:“‘走鬼’又不是卖炸弹,应该给人家一条生路!”

  昨天,很多群众都替“走鬼”求情。退休的王伯说:“城管执法没错,但是态度不能太粗暴,特别是一些协管员更糟糕。我天天在人民公园健身,就看到他们追赶擦鞋妹,个个像刘翔一样飞跑,好似官兵抓贼一样,其实赶走不就得了?我上前去做和事佬,对方就说:‘你这老家伙别碍事,我们揾食的!’何苦难为人家擦鞋妹?”

  市民们大多赞成给“走鬼”一定的生存空间,希望城管部门多采取疏导、规范入室经营、降低经营门槛等措施,并改变粗暴态度。

  市城管局局长李廷贵回应,城管局成立后,对比过去的城管支队,已经从单一的执法,转向执法与管理并重。“我可以负责地和大家讲:有信心通过队伍建设,把城管建设成市民满意、政府放心、同行服气的部门,看到城管队员有损形象、粗暴执法的,可以直接打电话12319,或者写信给我”。

  对“走鬼”堵为主疏为辅

  城管是不是对所有“走鬼”都“追尽收绝”?市城管局执法处处长刘巍回应:不是!

  刘巍说:“城市不允许乱摆卖这件事,已经被法律明确。我们的理由是:叫卖的食品没有任何监管,老百姓吃了能保证安全吗?临街摆卖,谁保证交通就不会受到阻碍?不交租不交税,那些规范交税的商户是否受到不平等竞争?”

  “因此,广州对于‘走鬼’,执行‘堵为主,疏为辅’的政策———主干道坚决取缔;次干道控制摆卖;城市内街小巷,在不影响居民通行的情况下,主张引导入场、入室,就地规范经营。”

  不能随意扣留“走鬼”物品

  市人大常委会法工委副主任邢翔向现场市民介绍,即将实施的《条例》,对于市民提出的城管“太粗暴”、“乱扣押”等问题,都有针对性很强的条款。

  城管队员不能野蛮执法;不得侵犯当事人的合法权益,不能侮辱、殴打当事人;不得违法侵占当事人的合法财物;对于野蛮执法,要追究其行政责任。

  城管协管员没有执法权。城管队员既然已经转编为国家公务员,就要按照法律规定持证上岗。

  不能随意扣留“走鬼”物品。城管有权查扣“走鬼”物品,但是有严格的限制条件:一是经过劝告仍不改正;二是占用公共场所、而且是重要景观带,或者市民多次投诉;三是要出具扣押清单,对物品种类、数量、品质都明确标明;四是扣押期限一般是30天,期满后如果当事人接受处罚、或者不构成违法的,城管有义务通知当事人领回物品;不领回的,城管必须发布招领公告;如果仍然不认领的,城管不承担保管责任。

  对于城管没有依法履行职责,不作为,或者乱作为,《条例》也明确了具体的行政乃至刑事责任,力求保障当事人的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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