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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都派困难群众百元消费券

http://www.sina.com.cn  2008年12月12日14:09  金羊网-羊城晚报

  本报讯 昨日下午,成都市民政局在新闻发布会上宣布,将拿出价值3791万元的消费券,发放给困难群体,每人100元。这是国内首次向困难群体及优抚对象发放消费券。

  成都市民政局副局长王冰表示,民政只是率先进行的一个部门,是一系列政策中的一部分。此后,卫生、教育、文化、旅游等相关部门还将出台相关拉动内需的政策,发放消费券。据了解,消费券将在2008年12月29日前由各区(市)县民政局组织发放到户,需在2009年1月31日前使用,过期作废。发放对象为2008年12月1日至20日前登记在册的城乡低保对象、农村五保对象、城乡重点优抚对象三类人员,受惠人口达到37.91万。

  发布会上要求,各区(市)县不得以任何理由将发放消费券改为发放现金和实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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