跳转到路径导航栏
跳转到正文内容

罪犯社区服刑难获街坊接受

http://www.sina.com.cn  2008年12月12日14:09  金羊网-羊城晚报

  ■名词解释

  社区矫正是与监禁矫正相对的行刑方式,是指将符合社区矫正条件的罪犯置于社区内,由专门的国家机关在相关社会团体和民间组织以及社会志愿者的协助下,在判决、裁定或决定确定的期限内,矫正其犯罪心理和行为恶习,并促进其顺利回归社会的非监禁刑罚执行活动。

  适用五类人员:1、被判处管制的;2、被宣告缓刑的;3、被暂予监外执行的(具体是:有严重病症需要保外就医的;怀孕或者正在哺乳自己婴儿的妇女;生活不能自理,适用暂予监外执行不致危害社会的);4、被裁定假释的;5、被剥夺政治权利并在社会上服刑的。

  广州于2006年7月启动社区矫正试点工作,同年11月,海珠、荔湾两个试点区20个试点街司法所开始接收社区服刑人员。截至今年11月,共累计接收社区服刑人员395人,解除矫正166人,现在册230人。

  “社区矫正”立法滞后

  本报讯记者王晓云、通讯员林春媚、实习生胡晓瑜报道:“社区矫正试点工作缺乏法律法规的有力支撑,希望尽早出台”。昨天,广州市社区矫正试点工作理论研讨会召开,来自基层工作人员和不同领域的专家学者总结经验,查找现阶段的困难及问题,为下一步在全市铺开社区矫正做好铺垫。

  问题1

  “社区矫正”立法滞后

  目前,社区矫正在实践中,产生了执法与执行相分离、责与权相脱节的现象。

  广州市社区矫正试点工作小组办公室主任、市司法局巡视员李晓胜说,目前现行法律中尚无“社区矫正”的明确表述,其相关规定散见于一些法律法规中,并且只涉及这项工作的适用对象、执法主体,而对社区矫正工作人员的职责和社区服刑人员的法定义务等缺乏规定。“社区矫正试点工作针对的五类对象的执法主体都应当是公安机关,但同时规定,由司法所具体负责社区服刑人员的日常监督管理,即司法行政机关牵头组织有关单位和社区基层组织开展社区矫正工作,这样在执行主体上发生冲突”。

  广州市萝岗区司法局白继洲提出:社区矫正工作国家一时难以立法的情况下,先试行的地区可以考虑通过地方立法的方式进行规范,广州可以在这方面先行一步。

  问题2

  未成年服刑人员应特殊管理

  未成年犯作为一个特殊群体,有其本身的特点。因此,在对未成年人的社区矫正管理中应有不同于成年人的管理制度。

  广州海珠区社区矫正警务室张清友说,我国目前并未形成专门针对未成年犯的社区矫正模式,多数情况下仍将其与成年犯给予同样的矫正、监管。这样的矫正模式对于未成年犯来说是有缺陷的,其在矫正效果的发挥上是有局限的。

  问题3

  隐私权与知情权平衡不到位

  “社区矫正对象隐私权与社区公民知情权之间的平衡不到位,是社区矫正试点略为忽视的一点。”

  荔湾区华林街司法所祝金平提出,在实施过程中,社区公民对矫正对象的知情权为零,矫正工作无法做到矫正对象信息透明化,公民不能从公开的渠道获知相关资料,对于矫正试点的矫正人员、矫正程序、矫正进展的监督以及矫正人员滥权、利用职权侵权的举报通通都成了盲点。

  在调研中还发现,市民仍难以认同社区矫正,绝大多数人的思想意识中,“罪犯”就应该“坐牢”,担心“放虎归山”,担心社区服刑人员对自己的安全构成威胁。

  问题4

  经费和专业矫正人员难保证

  矫正工作经费难以保证、从事矫正工作的专业矫正人员较少,也是面临的难题。在管理中,缺乏有效奖惩手段,使社区服刑人员认为矫正和刑满释放区别不大,容易产生消极改造心理,无法充分体现刑罚执行性质的严肃性,甚至会导致社区服刑人员重新违法犯罪,给社会治安稳定埋下隐患。

  ■成功案例

  社区服刑人员

  出了大学生

  阿凯(化名)初二时与几个校外的青年混在一起。时间长了,他也染上了吸烟、喝酒等恶习。后来发展到逃学,在街上游荡,夜不归宿,流连娱乐场所。高一那年,阿凯因伙同他人实施抢劫,被海珠区人民法院判处有期徒刑1年,缓刑1年6个月。2006年2月,他在海珠区接受社区矫正。

  社区矫正办根据阿凯的实际情况量身订做社区矫正方案,成立专家小组,对他进行心理测试,发挥心理、法律、社工专家的帮教作用,多管齐下,对症下药,帮助他重塑健康人格。并在其不断地改进中适时修正矫正方案,例如专家根据他即将升高三面临高考的情况,为他安排升学规划的辅导;组织青年志愿者进行“多帮一”,通过一些真人事例及加强对他自卑的心理进行进一步矫正,让他认识自我,发掘潜能;还申请专项资金为其购买一台电脑,方便他的学习。

  今年秋,高考放榜,阿凯被广州一所大学录取了,成为一名大学生。

Powered By Google 感动2008,留下你最想说的话!

新浪简介About Sina广告服务联系我们招聘信息网站律师SINA English会员注册产品答疑┊Copyright © 1996-2008 SINA Corporation, All Rights Reserved

新浪公司 版权所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