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收费站塞车五台以上应免费放行

http://www.sina.com.cn  2008年12月12日14:09  金羊网-羊城晚报

  本报讯 记者林翎、通讯员粤交综报道:记者昨天从广东省交通厅举行的宣贯会中获悉,新修订的《广东省公路条例》将从明年1月1日起开始实施。条例中规定,进一步明确因收费站未开足通道造成在用通道平均5台以上塞车时,收费站应免费放行并开足通道。

  《条例》新增了“经省人民政府批准,可在一定区域内实行车辆通行费年票制”的规定。这是近年来我省大部分地区经过省政府实行车辆通行费年票制的做法以法规形式确定下来,有利于通行费年票制在省内的推广。

  为规范收费公路经营管理者的行为,解决收费通道拥堵的问题,《条例》增加了收费公路经营管理者应当加强收费站的管理,按照规定合理设置收费通道,具备条件的应当设置复式收费。条例再度明确是因未开足通道而造成在用通道平均五台以上车辆堵塞的,应当免费放行。对收费站未开足通道而造成拥堵的,群众有权进行投诉、举报,接到投诉、举报的县级以上交通主管部门应当按照有关规定进行调查处理,并将处理结果告知投诉举报人。未开足通道而造成拥堵,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交通主管部门对收费公路经营管理者处以5000元以上至1万元以下罚款;负有责任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属于国家工作人员的,依法给予处分。

  收费公路的收费标准高低,关系到道路使用者和投资经营者的利益,容易引发社会矛盾。《条例》明确了建设项目投资总额按照省政府交通主管部门审批的设计概算计算;收费公路建设项目竣工验收后申请核定收费标准,其建设项目的投资总额按照省政府交通主管部门审批的竣工决算计算;修建与收费公路经营管理无关的设施或超标准建设经营管理设施的费用,在核定收费标准时,应当在总投资额中扣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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