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燃油税改革方案今日结束公示

http://www.sina.com.cn  2008年12月12日14:10  北京晚报

  今天是《成品油价税费改革方案》在网上公开征求意见的最后一天,在经过了一周的公示后,下午将结束公开征求意见。

  国家税务总局税收科学研究所副所长靳万军上午就“为什么要从量征收?”“为什么要在生产环节征收?”等几大问题回答了记者提问。国税总局表示,这次成品油价税费改革其目的之一是试图通过税收手段促进构建资源节约型社会。

  问题

  1

  简化征收方式

  保证足额征收

  为什么要在生产环节征收?

  简化征收方式

  保证足额征收

  国税总局表示,在生产环节征收成品油消费税主要是考虑到征纳成本的因素。在生产环节征收,可以简化征收方式,能够保证足额征收。这是因为目前我国90%以上的成品油是由中石油和中石化生产的,纳税人和税源相对集中,可以降低征纳成本。如果在批发和零售环节征收,核算比较复杂,同时容易造成税收大量流失。

  在生产环节征收成品油消费税,还可以促进中央与地方政府理顺分配机制。成品油消费税是从原属于地方收入的养路费等转化而来的,改革后先作为中央税,再通过财政转移支付将收入分配给地方,保证成品油消费税收入专款专用。

  问题

  2

  为建立税收与用油量

  直接关联机制

  为什么要从量征收?

  为建立税收与用油量

  直接关联机制

  国税总局表示,成品油消费税的征缴方式可以选择从量征收、从价征收和复合征收。这次改革之所以选择从量征收,主要是为了形成税收与油品价格变动没有直接关系,只与用油量多少直接关联的机制,而且成品油消费税从量征收比较简便。因为,所谓从量定额征收,是指缴纳成品油消费税的数额由所使用成品油的量来决定,使用量多的多缴税,使用量少的少缴税,这有利于鼓励节能减排,还能避免能源价格频繁变动导致税收收入的不稳定。

  再考虑到要同时推出成品油价格与国际油价间接联动或称间接接轨的机制,那么从量定额征收的成品油消费税单位税额换算成比例税率,实际上是浮动税率,即油价越高,实际税率越低;油价越低,实际税率则越高。而从价征收则在油价提高时税额“水涨船高”,油价降低时税额相应减少,这样不利于促进节能减排和保护环境,还容易带来税收收入的不稳定。

  目前各国根据各自国情不同,征收燃油税的方法各异:有从量征收的,比如美国、加拿大等国;也有从价征收的,比如德国;还有处于正由从量从价复合向从量征收转变的。

  问题

  3

  调整后税收收入专款专用

  如何完善对困难群体和

  公益性行业补贴的机制?

  调整后税收收入专款专用

  国税总局表示,这次成品油价税费改革在不提高现行汽、柴油价格前提下进行,并且在现行成品油价格水平上,国家已经对种粮农民、部分困难群体和公益性行业给予了补贴。此次改革后,原有的油价补贴政策继续执行和完善。主要是:对当年成品油价格变动引起的农民种粮增支,继续纳入农资综合直补政策统筹安排,对种粮农民综合直补只增不减。对含远洋渔业的渔业、林业、城市公交、含岛际和农村水路客运的农村道路客运,补贴标准随成品油价格的升降而增减。对出租车,在运价调整前,因油价上涨增加的成本,继续由财政给予临时补贴。对低收入困难群体,各地政府将继续做好城乡低保对象等困难群体基本生活保障工作。

  这次调整税额形成的税收收入一律专款专用,主要用于替代取消公路养路费等6项收费后的支出,补助各地取消已审批的政府还贷二级公路收费,并对种粮农民、部分困难群体和公益性行业给予必要扶持。

  本报记者傅洋J004

  专家答疑

  先推税再降油价可防止囤油

  国家发改委价格司副司长许昆林表示,成品油价税费改革方案实施后,现行油价不仅不会提高,还会有所下降。制定燃油税费改革方案时就明确,加税以后不提高现行的成品油零售价格。而现在的国际油价比设计时还要低,因此国内油价还有降价空间。

  而财政部财政科学研究所所长贾康则指出,之所以先推燃油税再降价,是因为有关部门设计方案时,注意力集中在抓住时机、减少社会震动,尽快推出改革。其中,很可能有防止先降价后出现普遍的囤油问题的考虑。如果先降价,再明确说要把税加上去,囤油现象必然出现,而且管理上防不胜防。此次改革实际上就是降价。

  国家发改委相关负责人表示,一般而言,燃油税负水平是用燃油税收占油品含税零售价格的比重来衡量的。燃油税负水平取决于多种因素,是与各国的资源禀赋程度、经济发展水平及环境保护要求等相适应的,没有统一的国际标准。我国成品油含税零售价格中包含的税种主要有增值税、消费税、城市维护建设税和教育费附加。从国际上看,欧盟等发达国家油品的税负较重,美国较轻,我国周边国家和地区的税负为国际中等水平,我国现行的汽、柴油税负水平比较低。这次实施燃油税费改革后,我国汽、柴油的税负水平,不仅仍低于欧盟国家的水平,也低于周边国家和地区的水平。这一税负水平是与我国现实经济状况和长远发展战略相适应的。

  专家预测

  国内油价调整将更频繁

  “明年1月1日是开始实行成品油价格改革的最佳时机。”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副主任张晓强称。

  国家发改委能源研究所负责人周大地也表示,国内油价下调的时间,在明年1月1日是比较合理的,根据新的定价机制来测算,油价应该继续下降。不过他再次强调,由于实行新的定价机制,国内油价今后的调整会更加频繁,而国家还是会保持对油价的调控权,不会任由市场调节。

  本报记者张楠 傅洋J204 J004

  “限薪令”叫停

  保险高管高薪

  本报讯(记者傅洋)昨晚,保监会向所有国有保险公司公布一道“限薪令”,严控保险公司高管的薪水,并暂停实施股权激励和员工持股计划。

  昨晚,保监会向其直管的5家国有保险公司——中国人民保险集团公司、中国人寿保险(集团)公司、中国再保险(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中国出口信用保险公司和香港中国保险(控股)有限公司,下达了《关于保险公司高级管理人员2008年薪酬发放等有关事宜的通知》。

  保险公司根据《通知》要求,严禁违规发放薪酬;坚决防止脱离国情和公司实际发放过高薪酬;切实规范高管人员的职务消费;暂停实施股权激励和员工持股计划;加强对薪酬发放工作的监督检查。

  此外,记者了解到,“限薪令”不但约束了国有保险公司,同样针对“平安高管6000万元高薪”的问题,通知也给出了指导性意见:“其他中资股份制保险公司也要依照本通知精神,加强对高级管理人员薪酬工作的管理。”

  对于“限薪令”能否起到作用,首都经贸大学金融学院保险系教授庹国柱表示,“限薪令”有其实施的必要性。近来,随着上市、股改,一些保险公司高管的薪酬得到了大幅度提升;与之相比,公司内部普通员工的工资并没有增加。因此,这些公司内部矛盾进一步激化。另一方面,一些保险高管的高薪已经激起广大民众的不满,社会舆论压力加剧,这也严重影响了保险业在消费者中的信用度。J004

  追踪报道

  自考泄题科目不再重考

  10月自考成绩今天发榜

  自考泄题科目不再重考

  本报讯(记者李莉)市教育考试院今天开始发布10月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成绩,记者获悉,前段时间自考法律专业五科泄题事件目前仍无结果,而随着自考成绩的发放,许多考生关注的是否重考问题也已不再是疑问:成绩发布,不需重考。

  记者联系到举报自考泄题的律师刘昌松,他表示,北京警方仍然在对泄题事件进行全力侦破。在刘律师与市刑警总队泄题案件负责人的谈话中,警官透露:目前案件已经有了很大进展,但结果还不便透露,有关部门在结案后会对社会有个通报。

  刘昌松律师认为,泄题科目的考生成绩如何处理,法律上存在空白。教育考试部门表示对泄题要按《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处理。该办法只有考生违纪和作弊后根据其情节轻重,处以单科成绩作废、本次考试各科成绩作废等后果,并没有泄题后所泄题科目的考试成绩是否作废、是否组织重考的规定,这可能是一个立法空白。刘律师认为,考试中发生违纪、作弊的行为与泄题事件是两种不同性质的问题。作弊所造成的影响是个别的、局部的,而泄题所造成了影响是全局性的,无法预测和控制的。J06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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