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预防“节日腐败”究竟有多难

http://www.sina.com.cn  2008年12月13日00:00  红网

  2009年元旦、春节即将来临,为防止各种奢侈浪费和为政不廉问题的发生,日前,哈尔滨市纪委、市监察局发出通知,重申廉洁过“两节”的有关纪律,增强党员领导干部廉洁自律意识,确保度过廉洁节俭、文明祥和的节日。(12月11日新华社)

  凡领导干部有可能在节日期间发生的违规违纪、腐败堕落行为,哈尔滨市纪委、市监察局的“通知”里都已列举殆尽,从物质金钱到娱乐生活,从部门单位到个体私人,从领导自身到家属部下,都统统囊括到了进来,用老百姓的话说,确实是抓到了“点子”上。

  从近年来查处的案件看,腐败分子第一次收受钱物,打开贪欲之门,多半是在节日期间,而80%以上的腐败行为,也是发生在节日期间。所以,我感到,哈尔滨市对容易诱发“节日病”的因素,把重申纪律要求廉洁过“两节”,作为加强党风廉政建设的一项重要工作抓紧抓好抓实,提前制订规定,下发禁令,明确界限,做到教育在先、预防在先,把住“节日病”易发的环节和部位,使“节日病”无土壤生存,无漏洞可钻,从源头上预防和减少“节日病”感染、传播的机会,这体现了党组织对党员领导干部在政治上的关心和爱护,更体现了哈尔滨市遏制腐败的态度和决心,也是从源头上预防腐败行为的重要举措,确实值得学习借鉴。

  俗话说,廉不廉,看过年。亲朋好友节日期间互相走动,互致问候,互送礼品,是人之常情。但有些想打通关节和领导联络感情、买官要官、承揽工程、安排子女者,知道领导平时替人办了事不敢收礼,就把“节日进贡”看作是投资和回报的良机。而有些平时尚能对送礼行贿保持警惕的领导干部,此时在一派喜庆祥和的气氛中也放松了警惕,收下了“贺礼”以至一发而不可收,最后滑向罪恶深渊。如原沈阳市市长慕绥新在狱中的“悔过书”中写道:“我在沈阳市任职的4年中,有180余人,其中85%以上是各级各类干部,逢年过节,大事小情,以各种名义给我送钱送物多达600余万元。这是一组十分可怕的数字。但是过去很长一段时间,我一直把这种送礼行为看作是‘人情往来’而坦然待之。”这段自白如此怵目惊心,提醒我们这样一个事实,行贿、受贿双方借着节日贺礼的幌子犯罪已经成为受贿犯罪的一个重要形式。难怪有人说“节日到、干部倒”,这虽然有些偏激,但确实值得深思和警醒。

  那么,如何做到未雨绸缪,防微杜渐呢?窃以为,预防“节日腐败”并不难,首先还是那句老话,苍蝇不丁无缝的蛋。节日里行贿者就像苍蝇一样,官员就像苍蝇要丁的蛋,如果官员不保持党性原则,不听从组织上的告诫规劝,不提高反腐倡廉的警惕性和高度的廉洁意识,不扎紧自家篱笆,把好自家的前门后院,那么苍蝇就会有机可乘。受贿者有可能步向前“腐”后继的不归路。

  所以,前事不忘,后事之师。各级党员领导干部都应谨记“节日腐败”中“牺牲”者的教训,自觉践行廉洁自律相关规定,做到面对吃请嘴不馋,面对“红包”手不伸,面对诱惑心不痒,过一个清风拂面的节日。

稿源:红网 作者:林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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