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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9套别墅傍龙门石窟 国家文物局:保护区建别墅违法

http://www.sina.com.cn  2008年12月13日01:24  东方今报

  □首席记者 杨非 特约记者 张晓理

  今报洛阳讯 11日,国家文物局有关负责人首次就“29套别墅傍着龙门石窟”公开表态称,在龙门石窟保护区建造别墅肯定是违法的。

  12月6日,本报A15版以《29套别墅傍着龙门石窟身世却成谜》为题,报道了龙门石窟所在地——龙门山西山上惊现神秘别墅群事件。连日来,该报道引起了包括《人民日报》、新华网等在内的中央主流媒体的广泛关注。

  目前,该事件已经引起了国家文物局的高度重视。11日,国家文物局文保司副司长李培松公开表示,尽管目前具体情况还不太明确,但可以肯定的是,在龙门石窟保护区建造别墅肯定是违法的。

  据李培松副司长介绍,根据联合国教科文组织世界遗产委员会要求,任何一处世界遗产地在申遗时,都要作核心保护区、控制和缓冲地带的保护规划,以保护遗产地的整体风貌景观。世界遗产的缓冲地带不是不可以搞建设,但是建设项目一定要经过地方和国家文物部门批准。龙门石窟在建的这批别墅,国家文物局和河南省文物局一无所知,肯定没有履行报批手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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