跳转到路径导航栏
跳转到正文内容

城乡接合部体改应鼓励社区治理

http://www.sina.com.cn  2008年12月13日02:28  新京报

  ■ 社论

  以天通苑为主的昌平东小口镇作为试点,北京将启动城乡接合部体制改革,以解决城乡接合部社会公共服务配套缺失、城市居民与农村管理模式不协调、就业和居住不平衡等诸多问题。

  这样的改革本应越早越好。但在制定方案、实施改革时,却需要注意一个基本原则:那就是尊重农民的权利。改革的出发点不是由城市管理农村,让农村服务城市,而是政府尽到自己对农村居民的公共品供应责任,从而使农村在保持其独特性的前提下,与城市融成一片。

  尽管经过了三十年制度变革,但城乡分割的二元体制改观有限。此一体制的不足之处,在城乡接合部、城中村表现得十分突出。城乡分割的二元体制的本质就是,政府区别对待城市居民与乡村居民,将公共资源主要投向城市,忽视对乡村居民提供同等公共服务的责任。城乡接合部的诸多问题,都可以归结为这一点。

  因而,在城乡接合部、城中村就形成了强烈反差:同在一个区县政府之下,城市地区的公共基础设施、公共品供应,大大优于乡村地区。一边是宽阔的马路,另一边却是狭窄的土路。这样的制度安排是不公正的,到头来必会损害所有人。一旦城市扩张到乡村边界,相对来说不发达的乡村,就大大影响着城市人口的福利。居住在天通苑及其他城乡接合部或“城中村”周围城市居民的不便,其实就是政府公共品供应制度不够合理带来的后果。

  现在,北京将启动城乡接合部体制改革,其方向显而易见,那就是实现公共品供应的城乡均等化。毫无疑问,政府治理的基本原则是平等对待其治下的所有人口,不论其为城市户籍,还是农村户籍,也不管其为本地户籍还是外地户籍。这些人都是公民,只要是公民,就应当获得平等对待,这是现代政府必须遵守的基本法治原则。

  按照这样的原则,假如政府给城市居民每年安排一万元的公共品,包括基础设施建设或公共服务,那也应当给农村居民安排等数量的公共资源。考虑到长期以来政府对农村地区的公共责任欠账,政府每年用于农村地区的公共资源投入,其人均规模还应当高于城市。政府如果能做到这一点,农村地区的基础设施将会逐渐改观,乡村的宜居性将会增加,甚至对城市人口产生较大吸引力,与其毗邻地区的城市居民的生活环境也会改观。

  不过,需要特别注意的是,对农村地区,政府有提供公共资源的责任,但农村地区居民保留安排其生活的自由和权利,也应得到尊重。考虑到农村特有土地集体所有制度,及农民特有的居住、生活、工作习惯,政府因此不宜把城市的管理模式,简单地搬到农村,而应当鼓励城乡接合部的城乡居民相互沟通,让他们自行探索合理的社区治理模式。

  在这次改革中,社区自治模式已经受到重视。这很重要。比如在流动人口管理方面,采取旅店式管理,由房东协会作为“旅店老板”来对流动人口实施管理,承担房租收取等多方面工作,逐步形成政府、房东、外来人口共同参与的流动人口管理和服务体制。此外,将长期居住的外来人口组织起来建立俱乐部,以强化流动人口的自我管理。这种尊重公民权利与创造性的做法,希望能在以后的改革进程中,更进一步充分发扬。

  相关报道见昨日A10版


     新浪独家稿件声明:该作品(文字、图片、图表及音视频)特供新浪使用,未经授权,任何媒体和个人不得全部或部分转载。
Powered By Google 感动2008,留下你最想说的话!

新浪简介About Sina广告服务联系我们招聘信息网站律师SINA English会员注册产品答疑┊Copyright © 1996-2008 SINA Corporation, All Rights Reserved

新浪公司 版权所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