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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廉租房收购意向协议”出炉

http://www.sina.com.cn  2008年12月13日02:41  扬子晚报

  连续报道 南京“团购”4000套房(4)

  本报讯 南京市收购4000套保障房的活动昨日进入了第二天,备受普通市民关注的《廉租房收购意向协议》正式亮相。记者从中了解到,如果市民将房源提供给政府后,又遇到报价更高的买家,则必须提前7天申请解除协议。

  南京市房管局大光路市场管理科科长唐军告诉记者,此次面向老百姓和开发企业收购的房源分为两种,分别是拆迁安置房和廉租房。经过多日修改,收购老百姓的房产用作廉租房的《意向协议》终于在昨天下午“出炉”了。“协议中的甲方,也就是普通市民,须写明房产的坐落、面积、丘权号、价格等信息,而且要保证信息的真实有效。作为乙方,也就是我们交易市场,将有义务对房源进行审核、评估等,完成后再交由南京市房改办挑选。”唐军介绍说,这份《廉租房收购意向协议》有两个重要的时间点,一是自该协议签订后,市民若中途打算另行销售,需要提前7天向政府申请,方可解除协议;另一个时间点则是签订30天内,政府将组织评估单位上门评估,确保尽快完成甄选,让市民领取房款。

  记者另获悉,昨天前来登记房源的市民与企业依然踊跃。个人登记房源共计90套,比第一天增加了10套。其中拆迁安置房15套,廉租房75套。而开发商企业则新增了10多家,总共有20多家开发商打算将房子卖给政府。由于具体细节还在商谈,房管部门并没有透露企业提供房源的具体数量,不过肯定要超过首日统计的1500套。“原则上都要现房,这样也方便拆迁单位来挑选,不过一年内将交付的期房也可以考虑。”(马祚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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