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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年1月起农村个体户注册登记费减半

  本报讯如果您是农村个体工商户,并且经营场所在乡村(县城以外),明年1月1日起,注册登记费将只需支付一半。为进一步扶持农村非公经济发展,省工商局还采取一系列措施大力推进农民专业合作社发展。

  昨日,省工商局新闻发言人宣布,自明年1月1日起,农民个人或家庭申办个体工商户,其经营场所在乡村的(县城以外),将减半收取注册登记费。同时,对农民专业合作社发展,省工商局也是大力支持,允许农民专业合作社冠省名;拓宽农民专业合作社出资渠道,在农村土地承包期限内和不改变生产用途的前提下,农民可以用其土地承包期经营权的收益作价出资加入农民专业合作社;支持农民专业合作社扩大投资领域,支持农民专业合作社跨地区在城镇设立连锁店、直销店、专营店销售特色农副产品,支持有条件的农民专业合作社逐步由产品、劳务和内部资本合作向对外资本合作领域发展,农民专业合作社可以作为出资人成为有限责任公司股东、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人;运用商标战略促进农村经济发展,大力推广“公司+商标+农户”的经营模式,做好县域特色农副产品的挖掘、整合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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