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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强双节烟花爆竹安全监管

  本报讯(记者 李国方 通讯员 杨扬) 市公安局昨日下午召开民爆物品专项整治工作动员部署会,将于2008年12月至2009年2月,在全市范围内开展民用爆炸物品安全管理专项整治工作,切实加强双节期间烟花爆竹安全监管工作,彻底消除非法爆炸物造成的隐患,确保广大市民过一个快乐、安全、祥和的双节。

  国务院《烟花爆竹安全管理条例》和新修改的《西安市销售燃放烟花爆竹安全管理条例》只允许限时、限区域销售燃放烟花爆竹,对烟花爆竹的储存、运输、经销、燃放等都有严格规定。西安市各级公安机关将站在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的高度,从以下几个方面开展工作:积极配合安监部门搞好烟花爆竹生产、销售、储存的日常管理工作,打击非法行为;积极查处、严厉打击群众举报、上级批转、相关部门移交的非法生产、储存、销售烟花爆竹的案件线索;查处非法运输、燃放烟花爆竹行为等。整治重点包括:从源头上加强对烟花爆竹原材料的购买、运输管理;吸取我市前些年非法生产烟花爆竹引发爆炸事故的惨痛教训,加大对非法生产经营烟花爆竹的打击力度;在城区把打击大量非法储存销售烟花爆竹作为工作重点。

  西安警方提醒广大市民从正规渠道购买烟花爆竹,按照规定时间(农历除夕至农历正月十五)燃放,尤其要教育家中的儿童注意燃放安全,避免不安全事故的发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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