跳转到路径导航栏
跳转到正文内容

6涉案公职人员昨受审

http://www.sina.com.cn  2008年12月13日04:06  大洋网-广州日报

  ●涉及罪名包括玩忽职守罪、徇私枉法罪、受贿罪

  ●原龙岗区公安分局副局长陈旭明案仍未作出一审判决

  本报深圳讯 (记者王纳)昨日,深圳市龙岗区法院三个法庭齐开,“9·20”龙岗舞王大火的6名涉案公职人员出庭受审。他们的身份是当地派出所所长、片区民警、消防队长、街道执法队组长、文化市场执法队长和社区工作站副站长。其涉及的罪名包括玩忽职守罪、徇私枉法罪、受贿罪。

  法庭审理从昨日早上9时开始,中间休庭两个半小时,然后一直开到晚上6时。目前,该案还在进一步审理之中。

  该案是龙岗“舞王”大火后,法院系统第二次开庭审理。第一次审理的是原龙岗区公安分局副局长陈旭明,陈旭明在盐田区法院出庭受审,涉及罪名为受贿罪和玩忽职守罪。

  记者昨日联系陈旭明的代理律师时,律师表示该案还没有作出一审判决。

  审判过程

  当地派出所长涉嫌受贿30万元

  龙岗“舞王”大火中,涉案公职人员涉案金额最多的一个是当地派出所原所长杨周武。昨日,杨周武也在龙岗法院出庭受审。

  根据公诉方指控,犯罪嫌疑人杨周武,原龙岗区公安分局同乐派出所所长。现已查明,犯罪嫌疑人杨周武利用职务便利,多次收受舞王俱乐部负责人王静的贿赂共计人民币30万元,在明知舞王俱乐部无证经营并存在治安隐患的情况下,怠于履行查处职责,致使发生特大火灾事故。

  同时,杨周武在收受好处费之后,还违反规定擅自调解涉及舞王俱乐部的聚众打架斗殴事件。

  检察机关认为,杨周武应当以玩忽职守罪、徇私枉法罪、受贿罪追究其刑事责任。

  片区警察收受好处费3000元

  舞王大火案中,另外一名涉案警察是当地同乐派出所民警刘力飚,他负责辖区娱乐场所监管和社区治安防控等工作。

  根据检察机关指控,刘力飚在负责辖区娱乐场所监管和社区治安防控等工作中,收受舞王俱乐部好处费3000元等好处后,玩忽职守,明知舞王俱乐部未通过消防验收、无合法营业执照,未依法取缔。

  同时,在杨周武涉嫌徇私枉法一案中,刘力飚积极参与并组织调解,违规结案,涉嫌构成徇私枉法共犯。

  检察机关认为,刘力飚犯罪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应当以玩忽职守罪、徇私枉法罪追究其刑事责任。

  另外4人都被控玩忽职守罪

  另外4名犯罪嫌疑人都被指控涉嫌玩忽职守罪。

  原龙岗区公安分局消防大队一中队中队长陈峰,被指控在2007年10月以来,龙岗消防大队先后部署近十次消防安全专项检查活动,陈峰在明知舞王俱乐部没有通过消防验收和开业前检查的情况下,不履行安排、部署、督促检查职责,严重不负责任,导致舞王俱乐部长期非法经营,致使发生特大火灾。其行为涉嫌玩忽职守罪。

  原龙岗区龙岗街道综合执法队一中队龙东社区巡查组组长黄忠,被指控在任职期间,严重不负责任,怠于履行对无证经营娱乐场所发现和查处职责。其行为涉嫌玩忽职守罪。

  原龙岗区文体局文化市场行政执法大队大队长王津,被指控在任职期间,怠于履行对无证无照经营行为的稽查监督职责。其行为涉嫌玩忽职守罪。

  原龙岗区龙岗街道龙东社区工作站副站长刘新华,被指控在龙岗街道办“扫雷”行动中,指示下属隐瞒舞王俱乐部“雷情”,导致舞王俱乐部逃避各种检查,酿成火灾事故。其行为涉嫌玩忽职守罪。

  事件回顾

  9月20日23时左右,深圳市龙岗区龙岗街道龙东深惠路舞王俱乐部发生一起特大火灾,造成44人死亡,有59人住院治疗。龙岗副区长被提名免职。

  事发时,俱乐部内有数百人正在喝酒看歌舞表演,火灾是由于23时许舞台上燃放烟火造成的,起火点位于舞王俱乐部3楼,现场有一条大约10米长的狭窄过道。现场人员逃出时,过道上十分拥挤,造成惨剧。火灾在23时30分被扑灭。据有关部门调查,舞王俱乐部于2007年9月8日开业,无营业执照,无文化经营许可证,消防验收不合格,属于无牌无照擅自经营。

  深圳市检察院11月26日召开发布会通报深圳“9·20”火灾调查情况:有7人在深圳“9·20”特大火灾事故中有涉嫌职务犯罪事实。

Powered By Google 感动2008,留下你最想说的话!

新浪简介About Sina广告服务联系我们招聘信息网站律师SINA English会员注册产品答疑┊Copyright © 1996-2008 SINA Corporation, All Rights Reserved

新浪公司 版权所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