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帮领导“顶缸”是更恶劣的行贿

http://www.sina.com.cn  2008年12月13日04:06  大洋网-广州日报

  新疆塔城市委原副书记吕笃功打猎误伤人命一案,近日尘埃落定。吕笃功、张志刚、赵凯等人分别被判刑。记者在采访中了解到一个细节:惨剧发生后,张志刚提出让同行的个体老板杨书智帮忙顶罪,幸亏警方经缜密侦查而揭穿了他们的谎言。(12月12日《法制与新闻》)

  顶缸,是一个民间俗语,意指代人受过。下属主动安排“替罪羊”为领导顶罪,急欲帮领导洗脱罪责安然无恙地做官,当属一种高级别顶缸行为。急领导所急、解领导所忧、送领导所需——这种混淆了道德法律与人间正义原则的“顶”和“送”,比送金银珠宝的行贿更恶劣。

  我想贿赂大致可分为以下几等:一曰普通贿,如名酒名烟、金银饰物、现金礼券,这些东西很像到处可见的大路货,并不需要任何说明书,收送双方都心知肚明;二曰精品贿,如古董文物、名家字画等雅品,通体不见一个钱字,却巧妙地隐藏着价值连城的市场潜力,局外人难窥其奥;三曰极品贿,譬如张志刚向市委副书记送出的“顶缸人”“替罪羊”,真是棋高一着,若其奇思妙想能够顺利得逞,他们就成了一损俱损、一荣俱荣的特殊关系。

  行贿受贿的本质是一种交易。主动帮领导顶缸,送出的是人间更为珍贵且无以替代的生命自由。随着吕笃功被判刑入狱,张志刚等人献媚不成反丢官,以包庇罪被判处有期徒刑。他们所导演的这场“顶缸戏”,只能沦为一场可笑又可叹的蹩脚行为艺术,遭到公众耻笑。(张培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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