荆楚网消息 (楚天都市报) 据《法制周报》报道山西太原市杏花岭区检察院进京抓央视女记者一事发生后,该案代理律师周泽已上书最高检,要求撤销对山西太原杏花岭区检察院的指定,另行指定检察机关管辖。
周泽提出,杏花岭区检察院显然是把李敏涉嫌受贿罪一案当作国家工作人员职务犯罪来处理的。而根据规定,“国家工作人员职务犯罪案件,由犯罪嫌疑人工作单位所在地的人民检察院管辖。”所以,李敏一案理应交由工作所在地的北京检察机关管辖。周泽还说,由杏花岭区检察院侦办此案可能会影响案件的公正处理。
另据悉,最高检此前曾回应称,杏花岭区检察院抓记者是“指定管辖”。不过,最高检新闻办工作人员10日表示,他们目前正在调查“指定管辖函”的来源。一名工作人员私下称,不排除该文件是个人行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