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犯人服刑期间炮制“亿元工程”

  荆楚网消息 (楚天都市报) (特约记者王德华 通讯员李江洪)炮制一个子虚乌有的“亿元工程”,利用其作招牌大肆行骗。昨日,鄂州市鄂城区法院证实,所谓的汀祖“亿元工程”项目法人,是一个正在服刑的保外就医诈骗犯。

  今年9月,黄石阳新县浮屠镇一李姓农民向亲戚石某透露:鄂州汀祖第一水泥厂项目,将投资10亿元,其中土石方工程量达3600万元。

  石某是包工头,得知此事十分感兴趣,经李牵线见到了余。余自称是“水泥厂工程指挥部筹建办公室副主任”,其聘书是实施“汀祖第一水泥厂”项目的鄂州市经协工业产品销售公司法人潘龙春颁发的。

  余某称,他可以将工程发包给石,但要拿工程款10%的好处费,即360万元。承包还有条件,先抵押10万元的存折,名为进场费。机械进场后,10万元便退还。余带石到“工程现场”实地查看。11月底,惟恐工程“飞”了的石,将10万元存入存折,并将存折给了余。石毕竟闯荡江湖多年,有些不放心。后在别人的提醒下,又用银行卡将钱取了出来。

  “汀祖水泥厂”亿元项目到底在哪里?在石某的带领下,记者来到了汀祖镇丁坳村。一个所谓的工程现场却杂草丛生。记者从鄂州市发改委了解到,该市没有“汀祖水泥厂”,也没有这样的项目。

  那么,潘龙春何许人也?鄂州市物贸国有资产经营公司人员介绍,“鄂州市经协工业产品销售公司”原是市经协下属的一家全民性质的公司,企业改制后划为“三无”企业,即无经营场所、无资金资产、无经营活动。

  法院审理查明,2005年9月以来,潘龙春以虚假发包拆迁为由,伙同3名同伙骗取招标单位钱财5次,数额为148600元。2007年2月7日,4人因合同诈骗罪,均被鄂城区法院判处有期徒刑。其中,潘龙春获刑四年,并处罚金一万元。

  潘龙春应还在服刑。经了解,潘“患有疾病”并被“保外就医”。

  据受骗者称,对潘龙春的信任,一是巨大的“项目”诱惑,二是有正规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执照是工商部门去年5月21日核发的。可此时,潘已被判处四年有期徒刑。而据《企业法人法定代表人登记管理规定》,正在被执行刑罚或者正在被执行刑事强制措施的,不得担任法定代表人,企业登记机关不予核准登记。

  记者还得知,一名内蒙人已被骗40万元,他将启程来鄂州讨说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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