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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冶警方出台“抓小偷指标”起风波

  荆楚网消息 (楚天都市报) 本报记者卢成汉 特约记者肖庆军

  10日,大冶市公安局出台规定,要求新提拔的66名三级单位负责人,必须在新年元旦前完成一项“硬指标”:5名提拔的女民警必须化解一起信访案件,61名提拔的男民警必须抓获一名小偷,否则任期顺延。此举在该局内部和社会上产生强烈反响。

  公安局长:这绝不是标新立异

  昨日,大冶市公安局局长王新华接受采访时称,对新提拔的66名股级干部下达抓小偷的决定,不是标新立异,而是结合当地实情而定下的。

  他说,该局8年没有从一线提拔过干部,从今年3月开始,按照组织程序,决定提拔66名基层干部,12月10日下达了任命书。时值年关,正是大冶城区侵财案件高发期。抓小偷是为了增强他们的责任感,检验他们的能力。

  他说,为了防止走形式和办错案,由法制、刑侦部门审核把关,一旦完成指标,则由政治部门开出单子,凭单子上任。

  昨日,该局已对新提拔的66名干部进行了上岗前的廉政谈话,除强调抓小偷的任务不变外,还要求他们不要受外界影响,公正办案,为民办实事。

  有人完成指标,有人还在“蹲坑”

  王新华说,该局已将61名新提拔的男民警派到城区东风、东岳两个派出所,按照4人一组,“沉”到街头、社区,组成反扒、巡逻防控、守候捕捉等行动小组。一般情况,基本可以完成抓小偷的任务,确实完成不了的,仍然留在两个城区派出所,直到完成为止。

  昨日,记者随机采访了4名民警,他们均称,理解局党委的苦心,完成任务应该问题不大。

  东风路派出所民警胡俊,此次被提拔为陈贵镇刑侦中队副中队长。他说,警察就是要抓小偷。在该所审讯室,胡俊正在讯问一名未成年人。他与同事刚刚在甘家湾鞭炮店抓获一名偷现金的小偷。

  市交警大队民警何中原,从警11年,此次被提拔为交警三中队副中队长。昨日,记者在城南客运站找到蹲点守候的他,他一天下来一无所获。他说,我有信心、有决心完成任务。

  观点

  武汉网友203.93.239.×:支持大冶警方的做法,比不作为强多了。

  全国政协委员王林(黄石市司法局副局长):抓小偷就是服务于百姓,如果连小偷都抓不了的民警,怎么能提拔,怎么带队伍?

  华中科技大学李明博士(从事社会学研究):为了得到升迁到任,警察会不会绞尽脑汁抓小偷,出现“有条件要上,没有条件创造条件也要上”的情况?而由此可能会造成误抓,让好人受冤屈。

  广东工业大学法学专业副教授郑小明:大冶的这一举措表明,一些地方在干部管理和提拔上存在主观随意性。“抓小偷指标”看似一个正当的目的,其实违背了依法办事的法治要求,并有可能导致权力的滥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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