荆楚网消息 (楚天都市报) (记者余皓 实习生刘君 李无恙)驾驶无牌摩托车两度冲岗,撞死大桥交警黄迎,男子陆俊昨在武汉市中级法院受审。
据指控,7月11日下午4时许,陆俊驾驶一辆无号牌125型踏板摩托车,由武昌驶上长江大桥,经过黄鹤楼岗时,交警许卫锋示意其停车。陆俊加速冲岗,行至300米外,交警黄迎再次示意陆俊停车。陆俊仍加速冲岗,撞倒黄迎致其死亡。陆俊被当场抓获(本报曾连续报道)。
检方认为,陆俊高速驾车冲岗,故意非法剥夺他人生命,应追究其故意杀人罪。
辩护人称,陆俊为了逃避处罚才加速行驶冲岗,误以为交警会闪躲,“他主观倾向只是急于逃脱,仅构成交通肇事罪。”
公诉人反驳说,陆俊在明知道交警拦截仍要冲岗,“其行为系主观故意中的间接故意,构成故意杀人罪。”
黄迎的家属索赔50万余元,陆俊表示希望其家属代为赔偿。
法院将择日宣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