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陈水扁被求处“最严厉制裁”

http://www.sina.com.cn  2008年12月13日06:00  荆楚网-楚天金报

  荆楚网消息 (楚天金报) 图为:陈水扁出席洗钱案听证会

  图为:陈水扁11月12日被拘时大演“手铐秀”

  图为:“绝食表演”后,陈水扁顿顿都吃得“碗底朝天”

  针对陈水扁家族所涉机要费案、洗钱案、南港展览馆工程案及龙潭购地案,台湾检方特侦组昨日起诉陈水扁夫妇等14名被告。检方未透露对陈水扁具体求刑刑期,但表示将向法院请求“予以最严厉之制裁”。

  14人被诉 起诉书281页

  台湾检方特侦组12日下午在台北宣布,前当局领导人陈水扁等人涉及“机要费”等案,于当天侦查终结,将陈水扁、陈水扁妻子吴淑珍等14人提起公诉。

  陈水扁案包括机要费案、海外洗钱案、龙潭购地案及南港展览馆案,起诉书厚达281页。除陈水扁、吴淑珍外,同时被提起公诉的还有前当局领导人办公室主任马永成、林德训,前当局领导人幕僚机构出纳陈镇慧,陈水扁儿子陈致中、儿媳黄睿靓,吴淑珍兄长吴景茂、嫂子陈俊英、好友蔡美利及其弟弟蔡铭杰、蔡铭哲,力拓公司董事长郭铨庆和原新竹科学园区管理局局长李界木。陈水扁一家中,仅陈水扁长女陈幸妤没事。

  夫妇不法所得7.8亿

  起诉书指出,陈水扁与吴淑珍共同诈领及侵占的“国务机要费”共计新台币1亿多元,通过各种方式受贿新台币1亿元、美金873万元。此外,陈水扁任内还利用职权,与吴淑珍共同索贿2.9亿元。起诉书表示,陈水扁、吴淑珍的不法所得为新台币4.9亿元及美金874万元,合计约为新台币7.8亿元左右。

  一家四口均面临重刑

  特侦组要求法院对陈水扁处以“最严厉之制裁”,这一用语堪称史无前例。

  吴淑珍及儿子陈致中、儿媳黄睿靓,被建议从重量刑。其余10名被告因自白或配合侦办或态度良好,依法请求减轻或免除刑罚。

  全程观看相关电视直播

  马英九:不予评论

  陈水扁涉案遭特侦组起诉,台“总统府”公共事务室主任蔡仲礼12日说,“基于司法独立,‘总统府’依惯例对此事不予评论,一切尊重司法”。

  特侦组当天下午3时15分召开记者会,宣布陈水扁案相关被告遭起诉的内容。据台湾媒体报道,马英九相当关心此事,全程观看了相关电视直播。不过,依照“惯例”,马英九未作任何评论。

  声称陈水扁是民进党“历史一部分”

  蔡英文:愿担责任

  针对陈水扁遭起诉,民进党主席蔡英文昨晚呼吁陈水扁面对司法,并声称陈水扁是民进党历史的一部分,“我们愿承受所有的政治责任”。

  12日,民进党中央紧急召集一级干部开会。会后蔡英文发表声明强调,期待陈水扁“勇敢面对司法”,并要求停止羁押,进行“公平的审理程序”。蔡英文同时呼吁陷入内部争辩的民进党维系团结,积极走出困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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