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男子假装招聘 专抢求职者手机

http://www.sina.com.cn  2008年12月13日06:18  重庆时报

  本报讯(记者 汤伟)当求职者看到摩托车上的东西掉地了,便好心下车去拾起,没想到此举反而落入了一个“圈套”,自己的手机等财物,便会连同“骑车人”一起消失。昨日,九龙坡区法院揭露了一起新型的“招工骗术”,但法官认为,这种招数的抢夺痕迹要更明显一些。

  10天连夺7部手机

  今年4月19日,市民崔先生在临江门一人才市场求职时,看到了我市某著名摩托车企业正在招工,便投了一份简历。一位自称是工作人员的男子接过简历后,让他下午两点钟到高新区的工厂附近见面,等候面试。

  崔先生如约来到见面地点,一名20多岁的男子便骑着一辆摩托车前来,称接他去面试。崔先生上车后,电话便响起,是“工作人员”打来的,说有要事找“骑车人”。当电话递过去后,摩托车上正好有一叠资料袋落到了地上,崔先生刚下车拾起资料袋,摩托车却突然启动,连同他的手机一起飞速而逃。

  崔先生这才明白了,原来他“中计”了。在之后的10天时间内,“工作人员”和“骑车人”就用同样的方式夺走了应聘人员共7部手机和1台笔记本电脑,总价值近1.7万元。4月29日,高新区警方成功将两名犯罪嫌疑人彭某和蒲某抓获。

  法院认定是抢夺罪

  今年10月,九龙坡检察院以涉嫌抢夺罪对彭某和蒲某提起了公诉,但到了开庭时,或许两人已经清楚抢夺罪的量刑要比诈骗罪要大一些,便在庭上辩称,这种行为是诈骗行为,对此,蒲某还专门聘请了律师为自己辩护。

  九龙坡区法院审理后认为,彭某、蒲某是以非法占有为目的,虽然采取诈骗的手段将受害者骗上摩托车,并在掌握了被害人财物的情况下,突然驾车携带财物离开现场,其行为已经构成了抢夺罪。

  最终,法院以抢夺罪一审判决彭某、蒲某两人有期徒刑三年零六个月,各处罚金1万元,并依法退赔被害人相关损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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