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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裁员20人需申报备案

http://www.sina.com.cn  2008年12月13日08:38  南京晨报

  晨报讯 为维护当前劳动关系稳定,昨日下午南京市劳动保障局发布实施14项措施,今后企业裁员在20人以上的,需向劳动部门申报备案,而企业有违法行为的,将以整改为主,首犯不罚。

  当前,劳动保障工作的重点是积极扶持和扩大就业,通过大力开发公益性岗位,促进零就业家庭人员实施就业;提高小额担保贷款和贴息,推动创业带动就业。南京市将建立企业批量裁员报备案制度,对企业当次裁员达20人以上或占本单位职工总数10%以上的,严格实行申报备案,调节和控制失业总量。

  南京市还将建立对全市社会保险缴费和欠费大户的实时监控机制,确保各项社会保险待遇按时足额支付。对因生产经营困难等原因确实无力按时足额缴纳社会保险费的企业,可实行社会保险费缓缴政策。困难企业在缓缴医疗保险费期间,其参保人员住院或“三门”就诊的医疗费结算和缴费脱钩,缴费年限在欠费补足后可连续计算。另外稳步提高各项社会保险待遇,调高2009年企业退休职工的基本养老金水平,稳妥推进企业退休人员的社会化服务。

  作者:端木/来源:南京晨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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