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记者李明耀 通讯员苏检预)江苏省检察院日前发出通知,要求该省各级检察机关立足法律监督职能,围绕重大建设项目的资金安排和投资建设积极开展预防职务犯罪工作,为进一步保障中央和本省扩大内需、促进经济平稳较快发展提供司法保障。
这份名为《关于加强重大建设项目职务犯罪预防工作,为经济建设平稳较快发展提供司法保障的通知》明确指出,重大建设项目职务犯罪预防工作的重点是涉及民生的重大建设项目,主要包括保障性安居工程,农村民生工程和农业基础设施工程,铁路、公路、机场、城乡电网建设工程,医疗卫生、文化教育事业项目等。
《通知》要求抓住投资资金的安排、审批和重大建设项目实施的关键环节,开展预防调查和预防对策、措施研究,有针对性地提出预防职务犯罪的检察建议;抓住重大建设项目的招投标、项目标书变更、大额资金使用、项目监理、工程验收和决算等关键环节开展工作,促进规范程序、阳光操作、严格监督;加强检察机关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系统功能,有效服务重大建设项目的招投标;探索推行廉洁保证金、市场准入等制度,加大重大建设项目职务犯罪的风险系数评估,防止和减少职务犯罪的发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