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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南辉县:群众“诉求”重如山

  河南省辉县市检察院控申科连续五届蝉联高检院“全国检察机关文明接待室”称号。荣誉的背后,是该院检察官高超的办案艺术和务实的办案作风。今年以来,该院先后组织集中下访、巡访7次,带案下访30余次,设联系点4处,聘请信息员5人,配备流动专车1辆,共受理群众举报、控告、申诉27件。透过一个又一个案件,能够感受到该院检察官“群众‘诉求’重如山”的执法观念,践行执法为民的人文关怀。

  群众称他是“布衣”检察长

  今年10月8日,辉县市检察院收到一封特殊的信件,写信人用饱含深情的文字讲述了与该院检察长布孝军的一段故事。

  原来,写信人曾因他人到自家非法搜查一事,带着愤怒到辉县市检察院举报。因被告知被举报人情节轻微不构成犯罪,他情急之下直闯检察长办公室。当时,正在开会的布孝军放下手头的工作,热情接待了他。写信人说:“您能在我情绪激动之时,耐心地听我叙述,实在令人感动。正是您的亲自接待,才有了在十一假日期间,他(被举报人所在单位负责人)与我们镇、村的书记一起登门给我认错,并答应保证让我满意。”

  布孝军平日里不苟言笑,但对待上访群众他总是不急、不烦,耐心解释,见过他的老百姓都觉得这个检察长挺随和。虽然检察院每月都有规定的接待日,但对他来讲其实每天都是接待日,不论什么时间,只要有群众来访想见他,他都来者不拒。因此,群众都称他是“布衣”检察长。

  “没想到,检察院这么快就赔偿了我”

  今年2月29日,申请赔偿人冯玉勤来到该院提出赔偿请求,要求检察院赔偿其名誉损失费等费用。

  该院经审查发现,冯玉勤因为涉嫌抢劫于1997年9月23日被该院批捕,1998年6月26日被取保候审,2006年4月17日被该院作出不起诉决定。鉴于冯玉勤的行为不构成犯罪,依照有错必纠的原则,3月10日,该院检委会经研究决定,对于冯玉勤被错捕羁押276天一事赔偿2.3万余元。3月13日,收到赔偿金的冯玉勤感到非常满意:“没想到,检察院这么快就赔偿了我的损失。我要回去一心一意搞生产。”

  一辈子都不忘检察官的情

  今年3月,该院开展“大下访”活动时,下岗女工某对来访检察干警再次表示:“检察官的情,俺娘儿俩这一辈子都忘不了。”

  2007年7月,该院接到上级院交办的某信访案,控申科迅速调卷了解案情。原来,某是一名下岗女工,2002年7月她与丈夫离婚,孩子归她抚养。根据法院判决,她与丈夫共同经营的网吧“经营权”与几十台电脑归她所有。但是法院判决执行一再受阻,一拖就是五年,几十台电脑也快成了“废物”。没有生活来源,2003年9月开始, 某多次进京上访。

  在接访中,检察官针对某的诉讼请求,依法逐一查证落实并给予答复。该院先后制作询问笔录17份,取得相关材料25份,同时加强与公安、法院的协调,发出检察建议书3份。得知某带着10岁的女儿四处租房举债度日,其女酷爱绘画却无力支付学费,该院控申科科长叶华磊与张阳峰等4名干警共同捐资1500元,了却了某母女的一个心愿。正是检察官的热情接待与帮助,温暖了某上访6年倍受冷落的心,解开了某的疑惑。某表示,要按照法律程序解决自己的问题,息诉罢访。

  某案的办理,得到新乡市委政法委的高度赞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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