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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版注:新台币与人民币比值约4.3∶1 CFP图
台湾检方昨宣布“机要费”等案侦查终结,将陈水扁、吴淑珍等14人提起公诉,并将向法院请求“予以最严厉之制裁”
四宗罪:
1.陈水扁与吴淑珍涉嫌共同诈领及侵占“机要费”,共计新台币1亿零415万元
2.在“龙潭购地案”中,陈水扁、吴淑珍分得贿款新台币1亿元和600万美元
3.在“经济部南港展览馆新建工程”案中,吴淑珍受贿273.55万美元
4.陈水扁、吴淑珍与陈致中、黄睿靓,通过他人协助,将上述犯罪所得款项汇到境外银行隐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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