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求处陈水扁重刑

http://www.sina.com.cn  2008年12月13日09:39  沈阳网-沈阳晚报

  

求处陈水扁重刑

  7版注:新台币与人民币比值约4.3∶1 CFP图

  台湾检方昨宣布“机要费”等案侦查终结,将陈水扁、吴淑珍等14人提起公诉,并将向法院请求“予以最严厉之制裁”

  四宗罪:

  1.陈水扁与吴淑珍涉嫌共同诈领及侵占“机要费”,共计新台币1亿零415万元

  2.在“龙潭购地案”中,陈水扁、吴淑珍分得贿款新台币1亿元和600万美元

  3.在“经济部南港展览馆新建工程”案中,吴淑珍受贿273.55万美元

  4.陈水扁、吴淑珍与陈致中、黄睿靓,通过他人协助,将上述犯罪所得款项汇到境外银行隐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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