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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明两年购经适房满三年可上市交易

http://www.sina.com.cn  2008年12月13日09:44  城市晚报

  ■记者 宋铁军/报道

  本报讯 12日,长春市房地局召开新闻发布会 ,会上获悉,长春市1864套经济适用房、1000套保障性住房同时发售,符合条件的市民可在本月21日之前申购。另外,长春市进行了住房相关政策的调整,规定今明两年购买的经济适用住房满3年即可上市交易,并且政府不收取收益。

  经济适用房

  今明两年购房 满三年可交易

  地点:作为政府经济适用房重点工程之一的团山小区坐落于北环城路与团山街交会处,住宅建筑面积11.3万平方米、1843套,均为11层钢筋混凝土框架结构, 小区户型基本分为56平方米、65平方米,户均建筑面积为61.3平方米,小高层均价为2250元/平方米,按照朝向、楼层确定不同价格,工程明年6月末竣工投入使用。

  申购条件:目前,团山小区已具备销售条件,符合申购条件的低收入住房困难家庭、特殊群体家庭(特殊群体包括:优抚对象、军烈属、复转军人、残疾人、区以上劳模、离退休人员);无房户及住房面积在15平方米/人以下的可到所在街道社区进行登记申购。此次团山小区经济适用房申购时间截止到12月21日,12月25日通过审核的市民将抽取选房顺序号。

  据长春市房地局副局长李晓曼介绍,此次申购经济适用房的付款方式有所改变,市民可以通过现金支付、公积金贴息贷款、商业贷款三种方式购房。采取现金付款的家庭,办理选房手续后首付房款的50%,剩余购房款在2009年6月末时全部交清即可;家庭成员中有缴存住房公积金的,可申请个人住房公积金贴息贷款,贴息率20%。(注:需交首付房款30%);可办理建行个人房产抵押贷款。(注:需交首付房款50%)。

  上市交易:按照国家扩大内需,加强保障性住房工作的政策要求,长春市调整了今明两年的经济适用住房相关政策。购买今明年经济适用住房满3年即可上市交易,并且政府不收取收益。

  保障性住房

  购房满5年可上市交易

  地点:今年长春市建设了5万平方米、1000套政府保障性住房。政府保障性住房小区位于基隆路以西、新月路以北,房屋均为11层钢筋混凝土框架结构。小区户型基本分为38平方米、50平方米、53平方米、64平方米,户均建筑面积为51.2平方米。据悉,房屋内部已经进行了初装修。

  申购条件:申购人必须具有长春市城市户口的低保或低保边缘户,另外申购人是无房户或家庭人均居住面积低于15平方米,或者未转让过住房或所转让住房人均居住面积低于15平方米。

  申请保障性住房实行家庭主要成员全名制,并共同申请,每户限一套。申请人应提供所在单位出具的经济收入和现住房情况证明(无单位人员由街道办事处调查后出具证明),填报《长春市政府保障性住房申请表》,经街道办事处审查合格后公示7天,无异议的,报区政府民政部门审核,市房地产管理和住房保障局(长春市保障性住房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审批。

  上市交易:政府保障性住房申购时间也截止到12月21日,符合条件的市民可在此之前申请,12月26日抽取选房顺序号。政府保障性住房销售价格为每平方米1650元,付款方式为一次性付款。保障性住房购买人拥有有限产权,政府和个人的产权比例按照政府减免土地出让金和各项税费的额度、个人出资额度确定。2008年政府保障性住房比例为:政府占40%,个人占60%。购买保障性住房不满5年,不得上市交易,购房人因特殊原因确需转让的,由政府按照原价格并按每年2%扣除折旧费后回购。

  购买保障性住房满5年可上市交易,购买人需补交政府投入取得完全产权后方可上市交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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