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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分补偿款 “限期”找媳妇

http://www.sina.com.cn  2008年12月13日09:51  新安晚报

  本报讯为了替未来的儿媳妇多要一份“土地补偿款”,在一翻“折腾”后天长市一村民张老汉竟然被所在村民组“研究”决定,让其儿子在两个月“限期”内找到媳妇,否则将不再享受这个待遇。

  家住天长市农村的张老汉最近非常烦恼,因为张老汉的儿子至今也没有找到媳妇。按道理迟一天找媳妇,晚一天找媳妇都是人之常情,但张老汉为啥如此烦恼呢?原来,不久前当地政府依法征用了他们村部分土地,可是在分配土地补偿款时,张老汉硬是以“儿子到了法定结婚年龄,补偿款也应有他未来的儿媳妇一份”为由,要求村民组多分配一份土地补偿款给他,否则他将阻止施工。

  在张老汉的反复“折腾”下,张老汉所在的村民组专门召开了村民会议,村民们研究认为,大家都是乡里乡亲的,老张的儿子虽然暂时还没有对象,但也确实到了婚嫁的年龄。于是商定,如果老张的儿子在两个月“期限”内找到媳妇,就可以多分一份土地补偿款,否则就不再享受这个待遇。

  如今期限快到了,可是张老汉的儿子依然没有找到媳妇,张老汉想多分一份补偿款的愿望也化为了泡影。于是他对此耿耿于怀,工程开工时他就到工地上阻止施工,造成较坏影响。

  12月10日上午,天长市开发区和地方政府的工作人员在调解无效的情况下,向公安机关报了案。辖区炳辉派出所民警立即赶赴现场,民警们以谈心的方式对老张进行了法制宣传,使老张明白了应该依法维权,不能违法阻止施工的道理。随后,老张主动要求与地方政府沟通,经过协调,终于圆满地解决了这一原本荒唐的违法事件。

  (佘文蟒 许开踟 本报记者 叶素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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