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指控案情

http://www.sina.com.cn  2008年12月13日12:18  深圳晚报

  1

  被告人:杨周武(原深圳市公安局龙岗分局同乐派出所所长)

  涉嫌玩忽职守罪、徇私枉法罪、受贿罪

  2007年9月8日,王静于“舞王”开业前几天,在杨周武之妻何某某所开的川香酒家,宴请杨周武等人。此后,明知“舞王”无法提供消防许可证、娱乐经营许可证等必需证件,营业执照复印件上的名称和地址与实际不符,且已过有效期,杨周武仍未督促及时取缔“舞王”。“舞王”存在超时超员、涉黄涉毒、未配备专业保安人员、发生多起治安案件等治安隐患,杨周武也没有责令责任区民警跟踪监督“舞王”改正,在“舞王”未根本改正的情况下,没有责令其停业整顿。

  2008年3月份,同乐派出所成立“扫雷”专项行动小组,杨周武担任组长。有关部门将“舞王”存在“雷情”的情况通报同乐派出所,杨周武没有督促责任区民警跟踪落实整改措施。同年6月至8月,广东省公安厅组织开展“百日信息会战”,杨周武没有督促责任区民警如实上报“舞王”无证无照经营,没有采取相应处理措施。

  2008年8月12日,舞王俱乐部员工与顾客江某等人发生争执,双方多人参与打斗,江某受轻伤。当天同乐派出所分管刑侦工作的副所长拟以聚众斗殴立案查处,杨周武指示以涉嫌故意伤害罪对舞王俱乐部员工罗某涛等人立案侦查。案发后,王静多次打电话给杨周武,并通过杨周武之妻何某某请求帮忙居中调解。期间,杨周武得知王静为此送给其妻3万元。杨周武明知该案不属于可以调解处理的案件,仍指派刘力飚负责调解,最终促成双方以赔偿11万元达成和解,案件以调解结案。

  王静在“舞王”开业前宴请杨周武时送给杨周武1万元的红包。之后,为感谢杨周武处理有关人员在“舞王”闹事和请求关照,以及请求杨周武帮忙调解“舞王”工作人员与江某之间的打架事件,王静前前后后一共送给了杨周武30万元。

  2

  被告人:刘力飚(原深圳市公安局龙岗分局同乐派出所民警)

  涉嫌玩忽职守罪、徇私枉法罪

  刘力飚自2007年4月起担任同乐派出所龙东社区三和责任区社区民警。2007年9月8日,王静宴请杨周武时,刘力飚在场,此后多次收受“舞王”相关人员送给的红包等财物。2007年11月,刘力飚担任片长后,发现“舞王”提供的营业执照复印件上的名称和地址与实际不符,文化许可证等相关证照均已过有效期。2008年3月,根据龙岗区“扫雷”行动的安排和部署,刘力飚在查清“舞王”存在消防隐患、治安隐患和无证照经营等“雷情”的情况下,仅将情况报给龙东社区警务室内勤,未采取进一步措施。同年6月至8月,省公安厅组织开展“百日信息会战”,刘力飚明知舞王俱乐部系无证无照经营,却按有证照信息采集材料上报并录入电脑。舞王俱乐部自开业以来,发生各类治安及刑事案件20余宗,刘力飚明知上述事实,却未依照《娱乐场所管理条例》的规定对舞王俱乐部履行监管职责。

  另外,在“舞王”员工与江某等人的斗殴事件中,刘力飚明知该案不属于可调解处理范围,受杨周武指派,仍在王静、江某间居中协调,使双方同意调解处理。

  3

  被告人:陈峰(原深圳市公安局龙岗分局消防大队一中队中队长)

  涉嫌玩忽职守罪

  2007年10月份以来,龙岗消防大队先后部署近10次消防安全专项检查活动,但陈峰一直没有督促防火监督员对“舞王”进行消防监督检查,也没有对其依法采取关停措施。

  2007年中秋节,王静为得到被告人陈峰关照,送给陈峰3000元及两瓶轩尼斯XO酒,并在新全盛酒楼请陈峰吃饭。

  4

  被告人:王津(原龙岗区文体局文化市场行政执法大队大队长)

  涉嫌玩忽职守罪

  2007年9月某天下班后,王津应王静邀请,到“舞王”的办公室喝茶,期间得知“舞王”未取得《娱乐场所经营许可证》,并接受了王静所送的5000元红包。此后至“9.20”火灾发生,王津既未组织对“舞王”的检查监督,也未将“舞王”无证无照违法行为及时移交街道执法队处理。

  5

  被告人:黄忠(原龙岗区龙岗街道执法队队员)

  涉嫌玩忽职守罪

  2007年11月至2008年7月14日期间,黄忠按照工作安排在龙岗街道龙东社区履行行政执法工作职责,但黄忠从未到“舞王”进行过证照等检查,致使“舞王”一直无证照违法经营而未被查处。

  6

  被告人:刘新华(原龙岗区龙岗街道龙东社区工作站副站长)

  涉嫌玩忽职守罪

  2008年3月初,龙东社区将“舞王”存在“雷情”先后上报至龙岗街道扫雷办、龙岗街道文体服务中心等部门,但至此之后,一直没有对“舞王”的“雷情”进行过实际的检查和排除。

  2008年4月1日,龙岗街道执法队队长巫某某来到刘新华办公室了解“扫雷”情况时,刘新华将负责向街道扫雷办报送“扫雷”行动数据的资料员李某某叫到办公室询问“扫雷”行动进展,并告诉李某某:“‘舞王’的‘雷情’已经上报给了街道扫雷办和街道文体中心,证照问题不是我们能处理的,我们就上报已将这些‘雷情’排除了。”在得到刘新华的指示后,李某某等人将包括“舞王”在内的十几处“雷情”作为已经排除的“雷情”上报给龙岗街道扫雷办。这导致了“舞王”在“扫雷”行动的后续阶段,一直没被检查和查处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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