漫话漫画
MANHUAMANHUA
文/言者
图/春鸣
广州市民张先生日前约了一家搬家公司,事先讲好搬家费为200元,谁知搬了一半,搬家公司的员工要求加钱,否则就不搬啦。张先生向公司投诉,搬家公司竟让其与搬运工自行协商,看到家里的烂摊子,无奈,张先生只得多付了几十元小费。据悉,此事在广州并非个别现象,不少市民都遭遇了搬家公司类似的“潜规则”,有的甚至比张先生付的钱更多。(昨日《羊城晚报》)
莫非西方给小费之风刮到了羊城?但国外给小费,也不是这般给法呀,一则人家那是多年的约定俗成,且金额小,大多几毛或一二元钱,二则也是出自顾客自愿,没有死皮赖脸强要的。搬家搬到一半,以不给小费就不干了相要挟,这与敲诈勒索有何区别?若此风蔓延,其它行业也照样学样———牙医拔牙到一半,不行,牙太难拔,涨价;送货的走到半路上,这路难走,你要加钱,不然不送了……想想看,那是什么后果?此风得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