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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舞王案”昨审“保护伞”

http://www.sina.com.cn  2008年12月13日14:00  金羊网-羊城晚报

  本报讯 据今天出版的《新快报》报道,“9·20舞王大火”致44人死亡案的6名被告人,昨天同时在深圳市龙岗区人民法院受审。这6把“保护伞”包括龙岗区公安分局同乐派出所原所长杨周武等,其被控罪名包括受贿、玩忽职守和徇私枉法。据了解,6人在昨天的庭审中均不认罪。下面是公诉机关指控的内容。法院将择期再审或宣判。

  刘新华龙岗街道龙东社区工作站原副站长、龙东社区居委会原主任罪名:玩忽职守

  今年3月初,龙东社区将舞王俱乐部“治安隐患,跨区域经营”的“雷情”上报至龙岗街道“扫雷”办等部门。但此后,社区一直未实际检查和排除这一“雷情”。

  4月1日,龙岗街道执法队队长、挂点龙东社区的街道“扫雷”领导小组成员巫某,来了解前一阶段“扫雷”情况,刘新华指示资料员李某称“我们就上报已将这些‘雷情’排除了”。次日上午,李某等将龙东社区包括舞王俱乐部在内的十几处未排除的“雷情”作为已排除情况上报给街道“扫雷”办,导致舞王在“扫雷”行动后续阶段一直没被检查和查处过。

  杨周武深圳市公安局龙岗分局同乐派出所原所长罪名:玩忽职守、徇私枉法、受贿

  去年9月8日舞王俱乐部开业前几天,王静在杨周武之妻何某所开的川香酒家宴请杨周武等人。此后,同乐派出所三和责任区民警在对舞王俱乐部的日常检查中,发现王静无法提供消防许可证、娱乐经营许可证等必需证件,杨周武知情后,没有督促民警取缔。民警还发现俱乐部存在超时超员、涉黄涉毒及治安隐患,杨周武也没有责令跟踪监督改正和停业整顿。

  今年8月,舞王俱乐部数名员工与顾客打斗,部分员工被拘留。王静送给杨周武妻子3万元,间接请杨帮忙。杨即指派非承办民警负责调解,最终“舞王”赔偿,其员工于次日被解除刑拘。

  据公诉机关统计,从开业前至案发时,王静共向杨周武贿送现金30万元。

  陈峰深圳市公安局龙岗分局消防大队一中队原中队长罪名:玩忽职守

  自2001年起,陈峰成为龙岗街道等辖区防火监督管理第一责任人。去年,王静送给陈峰3000元人民币及两瓶洋酒。10月以后,龙岗消防大队多次部署消防安全专项检查活动,但陈峰一直没有按照要求监督检查舞王俱乐部。

  王津深圳市龙岗区文体局文化市场行政执法大队原大队长罪名:玩忽职守

  去年9月,王津接受王静5000元红包。此后直至大火发生,王津也未将其无证无照经营的情况及时移交街道执法队处理。

  今年以来,王津既未核对舞王俱乐部的隐患未整改材料,执法大队更未按要求“指导、配合街道执法队”查处取缔舞王俱乐部。

  刘力飚深圳市公安局龙岗分局同乐派出所原民警罪名:玩忽职守、徇私枉法

  刘力飚多次收受舞王俱乐部相关人员送给的红包等财物。

  去年11月,刘力飚担任片长后,发现舞王俱乐部名称和地址与实际不符,文化许可证等均已过期,却任由王静搪塞过关。另外,刘力飚在查清舞王俱乐部存在消防、治安隐患和无证照经营等“雷情”后,仅将情况报给龙东社区警务室内勤,未采取进一步措施。

  黄忠深圳市龙岗区龙岗街道执法队原队员罪名:玩忽职守

  黄忠从未到舞王俱乐部进行过证照等检查,致使舞王俱乐部自2007年9月开始营业后,一直无证照违法经营而未被查处。

  (黄学民 曹晶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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