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闻中心 > 正文
本报于12月11日刊登的《有偿胶袋检出三成不合格》,报道个别内容有出入。其中广州市舒华体育用品有限公司生产的多功能电动跑步机(商标“舒华”、型号规格“SH-5506+Y”)、奥玛健身器材制造有限公司生产的跑步机(商标“奥玛”、型号规格“Oma-006MEQ”),经广东省质监局监督抽查质量较好。另外,标称深圳市好家庭实业有限公司生产的一批次羽毛球拍(商标“思比特”、型号规格“XB6616Y一等品”),经省监督抽查发现其“拍弦抗拉力”项目不合格。特此更正。
新浪简介┊About Sina┊广告服务┊联系我们┊招聘信息┊网站律师┊SINA English┊会员注册┊产品答疑┊Copyright © 1996-2008 SINA Corporation, All Rights Reserved
新浪公司 版权所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