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陈水扁获解除羁押但被限制出境

http://www.sina.com.cn  2008年12月13日15:27  新民晚报

  据新华社台北上午电(记者陈斌华赵博)原台湾当局领导人陈水扁被羁押满一个月,昨晚被移审台北地方法院声请继续羁押,但法院合议庭经4个多小时审理后,今晨裁定陈水扁当庭释放,不用具保,但限制出境、出海、住居。

  法官要求陈水扁获释后不得煽动民众,未来开庭时须随传随到。陈水扁当众明确承诺,走出法院时又表示,对法官吩咐与要求,会谨记在心。而后,陈水扁返回台北家中。

  台检方“特别侦查组”昨天宣布,陈水扁等人涉及“机要费”等案于当天侦结,将陈水扁、吴淑珍等14人提起公诉。检察官认为,陈与吴涉嫌共同诈领及侵占“机要费”,收受巨额贿赂,并为隐匿犯罪所得而进行海外洗钱。陈水扁犯罪情节重大,不法所得为历来最高,且犯案后一再攻击司法,并无悔意,向法院请求予以最严厉之制裁。吴淑珍利用当局领导人夫人身份,大肆干政,搜括财物,紊乱体制,败坏官箴,请求从重量刑。

  台“检察总长”陈聪明表示,由于全案尚有未侦结部分,因此扁移审台北地方法院后,检方将请法院继续裁定羁押扁。但法院裁定扁当庭释放,限制出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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