停车场建设和服务标准首发 明年3月1日起实施
《公共停车场工程建设规范》和《公共停车场运营服务规范》日前由市质监局批准发布。这是本市首次专门针对公共停车场建设和服务规范制定的两部地方标准,将从明年3月1日起正式实施。标准规定,本市路宽小于5米的非机动车道、小于12米的双向通行道路、小于8米的单向通行道路将被禁止路侧停车。
三层地下停车场要装电梯
标准要求,城市中心区宜采用地下停车场和停车楼,其他地区宜采用路外地面停车场。标准按规模将公共停车场分为4级:大于500个车位的是特大型,大于300个小于500个车位的是大型,大于50个小于300个车位的是中型,少于50个车位的是小型。
标准要求,特大型地面停车场出入口不应少于4个,大、中型地面停车场出入口不应少于2个;停车场出入口宽度不应小于7米;地面停车绿化率不应低于30%;三层及以上地下停车场应设置载人电梯。
无障碍车位数不少于2%
标准规定,公共停车场应设置无障碍设施,无障碍车位数量不应少于停车位总数的2%,为医疗机构服务的公共停车场的无障碍车位数量不应少于10%。无障碍车位应布置在距停车场无障碍出入口最近的位置,并具备无障碍连接通道,车位宽度为普通车位宽度的1.6倍,并应以显著的通用标识指引。按要求,大型、特大型公共停车场内主要位置宜设置视频监控系统;特大、大、中型公共停车场应设置自动报警、自动灭火等设施。
标准还规定,车辆停放服务收费应按规定明码标价。停车场入口显著位置应设置收费价目牌、监督举报电话的公示牌。
小于8米单向路禁路侧停车
新标准对“路侧停车场”的设置提出了明确要求,路侧停车场的设置不应影响正常交通通行。具体规定是,城市快速路、主干路的主路不应设置路侧停车场;小于5米的非机动车道、小于12米的双向通行道路、小于8米的单向通行道路和小于8米的街巷混行交通道路,路侧均禁止停车。
此外,宽度在12米至15米之间的双向通行道路、大于等于8米的单向通行道路和8至10米间的街巷混行道路只允许单侧停车。
晨报记者 王海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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