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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昧财人”写忏悔信求心安

http://www.sina.com.cn  2008年12月14日02:21  舜网-济南时报

  时报12月13日讯(记者 黄智义)一人捡到一张银行卡,取出4000元后却不敢花。昨天,这个“昧财人”不仅把钱如数退还,还附上了一封忏悔信。

  昨天上午10点30分,山东省劳动与社会保障厅的保安刘某来到经七路派出所,称他在单位传达室捡到一个纸袋,里面有现金4000元和曹某的一张身份证,并附有一封打印的信。

  民警打开那封信,不禁有些吃惊,原来这是一封忏悔的信。信中写道:“很不好意思,本人捡到您的一张银行卡,发现卡上写有密码,便试着通过自动取款机取出了4000元现金。回到家后,我良心发现,内心十分不安。我不能花你的钱,现将这些钱退给你,希望你也不要追究我的责任了。”

  民警上网查询后,得知银行卡失主曹某在淄博市某银行工作,便与曹某取得联系。原来,曹某前几天到济南出差,把钱包丢失,里面有身份证和一张银行卡,卡上有一万多元存款。

  昨天中午,曹某派人来到经七路派出所,把4000元、身份证与那封信领回。

  有一双眼睛在看着你

  一切皆有可能,只要良心发现。我们不知道这个神秘的“昧财人”是他还是她,但这已不再重要,重要的是他用自己的忏悔告诉我们:“除了天知,地知,还有一双眼睛,看着你。”

  这双眼睛就是我们的良心,我们的道德。良心与否,道德与否,很多时候不是看你在喧哗的人前做了些什么,而是看你在寂寞独处时做了什么。

  这个“昧财人”在寂寞独处时取了别人的钱,但他看见了那双看着他的眼睛。忏悔,醒悟,改正,是我们的内心重归平静的路径。

  拿到失而复得的4000元钱、身份证和银行卡以及意外的一封信,我想很多人都会诧异,进而沉思。

  一切皆有可能,因为良心是一双眼睛,正在无人处看着你。

  (记者 黄智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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