跳转到路径导航栏
跳转到正文内容

济南五部门重拳整治野蛮渣土车

http://www.sina.com.cn  2008年12月14日02:21  舜网-济南时报

  时报12月13日讯(记者李永明)今天上午,市建委、环卫局、公安局、城管执法局、环保局五部门联合下发通告,宣布将对我市所有建筑垃圾运输车辆实行城区审核准入制度。

  根据通告,凡在济南城市化管理区域内从事建筑垃圾处置运输的单位及车辆,必须到市建筑垃圾运输车辆城区准入工作协调小组指定的部门(地点)统一审核,办理建筑垃圾运输准入相关手续审核通过后可加挂准入标识牌。准入标识牌将是运输车辆办理建筑垃圾准运证和市区临时通行证的前提,申报处置建筑垃圾同时,须由运输单位办理建筑垃圾准运证和市区临时通行证,并严格按照公安交通管理部门规定的时间、指定的路线和限定的车速行驶。

  报审核准时间为今年12月22日至2009年1月4日,2009年1月5日起,未办理建筑垃圾运输审核准入手续和标识牌的建筑垃圾运输单位及运输车辆,不得在城市化管理区域内从事建筑垃圾处置和运输。

  审核准入的具体要求是:建筑垃圾运输单位必须具有法人资格;拥有10台(含)以上,机动车必须是载重量12吨(含)以上并且证照、手续齐全的自卸车辆;有完善的建筑垃圾运输车辆日常监督管理制度;运输车辆四周槽帮牢固可靠、无破损、挡板严密,密闭篷盖符合规范要求,机动车号牌、后放大号、门徽清晰;同一运输单位车辆颜色相对统一并在正前方喷涂单位简称。

  申请建筑垃圾运输车辆准入标识牌的运输单位须统一提出书面申请,按照辖区划分,组织本单位运输车辆集中到市建筑垃圾运输车辆城区审核准入工作协调小组指定的部门(地点)申领和填写审核准入登记表,参加审核。申领准入标识牌,须提交以下证明材料:建筑垃圾运输单位法人资格文件;建筑垃圾运输车辆日常监督管理制度文件;车辆行驶证和驾驶人驾驶证原件及复印件;车辆年度检验合格证明及交强险证明。

  经审核予以准入的建筑垃圾运输单位和运输车辆实行年度审验和日常考核制度,并根据年审和考核结果做出相应处理。对违反规定的运输单位和运输车辆,公安交通管理部门和城管执法部门将依据相关法律、法规、规章予以严肃查处,同时追究建设和施工单位责任。为加强社会监督,对提供违法证据的举报人,经查证属实后有关部门将给予1000元至3000元的现金奖励。2006年2月6日市市容环卫局、市城管执法局两部门联合发布的《关于规范建筑垃圾处置运输管理工作的通告》同时废止。

Powered By Google 感动2008,留下你最想说的话!

新浪简介About Sina广告服务联系我们招聘信息网站律师SINA English会员注册产品答疑┊Copyright © 1996-2008 SINA Corporation, All Rights Reserved

新浪公司 版权所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