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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冶实施四位一体保障失地农民权益

http://www.sina.com.cn  2008年12月14日05:31  荆楚网-湖北日报

  荆楚网消息 (湖北日报)(通讯员张林、罗蕾、陈光明)11日,大冶市罗桥街办60岁的失地农民石教振从邮政银行取出2522元最低生活保障金时乐呵呵地说:“老年能拿‘退休金’,建房有补助,看病能报销,就业有门路,我可以把心放在肚子里了!”

  以社保、医保、建房补助、就业四项保障为支点,大冶努力保障失地农民权益。失地农民男年满60岁,女年满55岁的,按月领取生活保障金。同时,将被征地农民纳入城镇居民医疗保险范畴,由政府免费办理城市医疗保险。

  大冶对失地农民房屋拆迁实行人文关怀,按照“拆一还一”实行等面积还建。在拆迁过渡期,大冶按照每户18个月的标准为拆迁户提供住房补贴,每户最高可领取补贴金1万余元。

  今年,大冶累计落实配套资金500万元,对失地农民进行10多次职业技能培训,发布用工信息500余条,向城西北工业园、灵成工业园推荐就业2000余人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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