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娱乐场所要“阳光” 西宁公安城西分局作出严格规定

http://www.sina.com.cn  2008年12月14日08:56  青海新闻网

  青海新闻网讯 娱乐场所包厢、包间不得设置隔断,公安部门每周至少开展两次治安检查……为有效防范娱乐场所内的吸贩毒等违法犯罪活动,12月8日,西宁市公安局城西分局对辖区内娱乐场所内部硬件设施设置及管理作出了严格规定。

  西宁市城西区娱乐场所密集,在日常工作中,城西警方多次发现有人利用娱乐场所吸贩毒。为此,城西公安分局召开娱乐场所业主会议,对娱乐场所内部硬件设施作出了更加严格的规定。要求娱乐场所的包厢、包间内不得设置隔断,并安装展现室内整体环境的透明门窗,包厢、包间的门不得有内锁装置;营业大厅、包厢、包间内的显著位置悬挂含有禁毒、禁赌、禁止卖淫嫖娼等内容的警示标志,并注明公安部门的举报电话等。

  同时,分局建立健全娱乐场所巡查制度,采用内外结合方式,即场内保安员负责巡查,在重点部位,如舞池、通道、公共洗手间等地点经常性巡查,禁毒大队、辖区派出所每周不少于两次检查;外部由各级公安机关不定时巡查,对治安秩序较差的场所,加强内、外部检查力度,让娱乐场所管理逐步走向规范化、法治化。(作者:贾忠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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